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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的服裝。
(9)褒衣:寬袍大袖的衣服。舄(xì細):鞋。
(10)巴:古族名兼古國名。主要分佈在今川東、鄂西一帶。武王克殷,封為子國,稱巴子國。周慎靚王五年(前316年)滅於秦,以其地為巴郡。蜀:參見58·11注(1)。越雋(xì西):郡名。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治邛都(今四川西昌東南),轄境約今四川西南部、雲南北部。鬱林:參見38·14注(4)。日南:參見31·11注(3)。遼東:參見21·6注(3)。樂浪:郡名。漢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置。治朝鮮(今朝鮮平壤市南)。
(11)被:通“披”。椎髻(jì計):盤成椎形的髮髻。
(12)皮弁:皮帽。
【譯文】
當今哀牢、鄯善、婼羌投降內附服從漢朝統治,匈奴經常侵擾,派遣將領防禦討伐,活捉俘虜以千萬計。夏禹到了吳國隨俗裸體。太伯逃往吳越地區採藥,剪短頭髮,身刺花紋。唐堯、虞舜時代的疆域,吳還在荒服之列,越還在九夷之列,穿的還是貫頭的罽衣,當今都換上了中原一帶的服裝,寬袍大袖並穿上了鞋子。巴、蜀、越雋、鬱林、日南、遼東、樂浪諸郡的人,在周代還在披散頭髮或盤成椎形髮髻,當今都戴上了皮帽。周代這些人的話要經過輾轉翻譯才懂,現在他們已經能夠朗讀《詩經》、《尚書》了。
【原文】
58·13《春秋》之義,君親無將(1),將而必誅。廣陵王荊迷於。。巫(2),楚王英惑於狹客(3),事情列見,孝明三宥(4),二王吞藥(5)。周誅管、蔡,違斯遠矣。楚外家許氏與楚王謀議(6),孝明曰:“許民有屬於王(7),欲王尊貴,人情也。”聖心原之,不繩於法。隱強侯傅懸書市裡(8),誹謗聖政,今上海思(9),犯奪爵土(10)。惡其人者,憎其胥餘(11)。立二王之子(12),安楚、廣陵(13),強弟員嗣祀陰氏(14)。二王,帝族也,位為王侯,與管、蔡同。管、蔡滅嗣,二王立後,恩已褒矣。
【註釋】
(1)君親:君王與父母。將:將要做的事。這裡指犯上作亂的企圖。
(2)廣陵王荊:劉荊,光武帝劉秀之子,封為廣陵王,封地在今江蘇北部。漢明帝時,企圖謀反,事情暴露後自殺。。。(niè聶):同“孽”。妖,邪。巫:以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人。
(3)楚王英:參見48·5注(2)。狹客:應作“俠客”,傳寫之訛,俠客:抑強扶弱的豪俠之士。
(4)宥(yòu又):寬恕。
(5)二王:廣陵王劉荊與楚王劉英。以上事參見《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6)楚:楚王劉英。外家:外祖父母家。
(7)民:據遞修本應作“氏”。屬:親屬關係。
(8)隱強:即。。(yīn因)強,古縣名,在今河南臨潁東南。傅:姓陰,名傅。漢明帝時封為隱強侯。
(9)思:據遞修本應作“恩”。“海思”無義,海恩謂封員嗣祀陰氏一事。海恩:恩德如海。
(10)犯:據遞修本當作“免”。免奪爵土:《後漢書·樊陰傳》:“永平元年詔,以汝南之鮦陽,封興子慶為鮦陽侯,慶弟博為。。強侯,博弟員、丹併為郎。”
(11)胥(xū虛)餘:籬笆的角落。這裡借指奴婢。《尚書大傳·牧誓篇》:“愛人者,兼其屋上之鳥;不愛人者,及其胥餘。”鄭注:“胥餘,裡落之壁。”
(12)立二王之子:據《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記載,永平十年(公元67年),劉荊自殺,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漢明帝封劉荊子劉元壽為廣陵侯,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劉英自殺。建初二年(公元77年),漢章帝封劉英子劉種(chóng蟲)為楚侯。劉種的五個弟弟皆為列侯。
(13)楚、廣陵:指劉元壽和劉種的封地。
(14)“強”字上當有“隱”字,“隱強”指“陰傅”。員(yún雲):陰員,隱強侯陰傅的弟弟。嗣祀:繼承爵位,延續陰氏祖先的祭祀。以上事參見《後漢書·樊陰傳》。
【譯文】
按照《春秋》上的道理,對於君王和父母不能有犯上作亂的企圖,有犯上作亂的企圖,一定要被誅殺。廣陵王劉荊受妖巫迷惑,楚王劉英受俠客迷惑,謀反的事情一件件明擺著,雖然漢明帝再三赦免他們的死罪,但廣陵王和楚王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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