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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75·12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不修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身死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得祟修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祝無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註釋】
祟:指凶神作怪。
【譯文】
現在社會上迷信祭祀,就同中行子這類人一樣。不修養自己的操行而是隆重地進行祭祀,不尊敬祖先而是害怕鬼神;生命死亡禍殃到來,就歸罪於凶神作怪,認為是由於什麼凶神在作怪沒有搞清楚的緣故;等到了解了是哪種凶神在作怪去祭祀它,而禍亂仍然不斷髮生,又歸罪於祭祀,認為是祭祀不恭敬。若論解除,解除於事無益;若論祭祀,祭祀於事無補;若論巫祝,巫祝也無能為力。歸根到底兇禍在人不在鬼,在於德義而不在於祭祀,這是很明白的了!
祀義篇第七六
【題解】
迷信鬼神的人“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他們相信“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王充堅決反對這種觀點。他明確指出,“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復歆”?至於說到天、地、星辰、山、河等祭祀物件,它們都無口無知,更談不上是可以享用祭品的鬼神。如果鬼神是根據是否享用到祭品而有喜有怒,賜福降禍,那麼人們“壹祭壹否,則神壹飢壹飽;壹飢壹飽,則神壹喜壹怒矣”,它們全都成了喜怒無常的怪物,怎麼能說是“神”呢?
王充認為,祭祀的用意在於報答被祭者的功德。用祭品進行祭祀,是根據活人報恩的辦法類推出來的。所謂鬼神享用祭品,是因為祭祀者見祭品“肥香”,引起自己的食慾,所以推想出被祭者有知,會享用祭品。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更沒有鬼神因祭祀與否而為禍福的事。他告誡人們,不要相信“厚禮事之”就能得到“福祐”的胡言亂語。
【原文】
76·1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事之,非也。
【註釋】
修祀:舉行祭祀。
奉:供奉。指祭祀。
事:據遞修本應作“享”。
【譯文】
一般人迷信祭祀,認為祭祀的人一定有福,不祭祀的人一定有禍。因此生了病就占卜是什麼鬼神在作怪,知道了是哪種鬼神在作怪就舉行祭祀,祭祀結束心中疑慮就消除,疑慮消除病也好了,卻固執地認為這是祭祀的作用,而不斷地盡力去祭祀。認為死人有知覺,鬼神能飲食,好像招待賓客一樣,賓客高興,就報答主人的恩情了。他們舉行祭祀,這是對的;相信鬼神能享受供物,那就錯了。
【原文】
76·2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
【註釋】
意:據篇名“祀義”當作“義”。
勤(qín勤):殷勤。
欲:據遞修本應作“歆”。
【譯文】
實際上,祭祀的意義,只是主人自己盡到對鬼神報恩和表示殷勤的心意罷了,鬼神未必會享受供物。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如今祭祀的目的是為了報答被祭者的功德,乃是遵循活人報答恩義的辦法而已,其實鬼神哪裡會享受供物呢?現在所祭祀的是死人,死人沒有知覺,是不能吃東西的。根據什麼確知受祭祀者不能享用供物呢?天是實體,與地相同。天上有各種星宿,地上有住宅房舍。住宅房舍依附在大地的形體上,各種星宿依附在天的形體上。形體具備,就有口,才能吃東西。假使天地有口能吃東西,應該把上供的食物都吃光。如果沒有口的話,那也就沒有形體,沒有形體就是氣了,如同雲霧一樣罷了,也就不能吃東西。
【原文】
76·3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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