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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姑且先問一問惠王:“你說的使我的國家得利是什麼意思?”要是梁惠王說是貨物錢財的利,才能夠以“仁義而已,何必曰利”來回答。如今還不知道惠王問的是什麼意思,孟子就輕率地以貨物錢財的利來對答。如果梁惠王確實是問貨財的利,孟子也無法用什麼來證明;如果是問平安吉祥的利,而孟子以貨物錢財的利來對答,那就不符合君主的意圖,也違背了起碼的常識。

【原文】

30·3齊王問時子(1):“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2),養弟子以萬鍾(3),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4)。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5)。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6)?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註釋】

(1)齊王:指齊宣王。時子:齊宣王時的大夫。

(2)中國:國都之中。這裡指齊國國都臨淄城中。

(3)鍾:參見8·10注(5)。

(4)矜:敬重。式:效法。

(5)陳子:陳臻(h5n真),孟子的學生。

(6)惡(w&烏):怎麼。

(7)以上事參見《孟子·公孫丑下》。

【譯文】

齊宣王問時子:“我想在都城裡給孟子一所房子,拿萬鍾俸祿供養他的弟子,讓大夫和百姓們都有敬重效法的榜樣。你為什麼不替我跟他說說呢?”時子透過陳子把這事告訴了孟子。孟子說:“時子哪裡知道這樣做不行呢?假使我想富貴,就不會拒絕做齊卿的十萬鍾俸祿來接受這一萬鍾俸祿,我這樣做是為了貪圖富貴嗎?”

【原文】

30·4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1)。”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辭。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2)?

【註釋】

(1)居:處。這裡指享受。引文見《論語·里仁》。

(2)距:通“拒”。距逆:拒絕。

【譯文】

孟子拒絕做齊卿的十萬鍾俸祿,不符合謙讓的道理。“富貴,是人人想得到的,不從正當途徑得到它,就不該享受。”所以君子對於爵位和俸祿,有的推辭,有的不推辭。難道因為自己不貪圖富貴的緣故,就以此來拒絕應當接受的賞賜嗎?

【原文】

30·5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1);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2),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君子必居一於此矣(3)。”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行贐(4),辭曰:‘歸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5)。無處而歸之,是貨之也(6),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7)?”

【註釋】

(1)饋:疑“歸”字之誤。下文有“歸七十鎰而受”,“歸五十鎰而受”,可一證。章錄楊校宋本作“歸”可二證。歸:贈送。兼金:比一般貴一倍的金子,好金子。

(2)薛:地名。原來是薛國,在今山東省滕縣東南,後被齊兼併,成了齊相田嬰、田文父子的封地。

(3)君:這裡是說孟子二者必居其一的意思,故疑“君”系衍文。《孟子·公孫丑下》無此文,可證。

(4)贐(j@n盡):給遠行者贈送的路費或禮物。

(5)處:處理。這裡指送錢的理由。

(6)貨:財貨。這裡是用財物收買,賄賂的意思。

(7)以上事參見《孟子·公孫丑下》。

【譯文】

陳臻問孟子:“在齊國,齊王送你好金一百鎰,不肯接受;在宋國,送你七十鎰,卻接受了;在薛國,送你五十鎰,也接受了。如果你認為以前不接受禮物是對的,那麼今天接受禮物就錯了;要是今天接受禮物是對的,那麼以前不接受禮物就錯了。老師你在這二者中必居其一。”孟子說:“我都是對的。當時在宋國,我將要遠行,給遠行的人一定要送路費,辭行者說:‘送盤費。’我哪能不接受呢?當時在薛國,我害怕出危險有戒心,辭行的人說:“聽說你有戒心,所以為便於有武器進行戒備,送點錢給你做準備吧!’我哪能不接受呢?像在齊國,我就沒有收受禮物的理由。沒有收受禮物的理由而送禮物給我,這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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