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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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的村民全都啞然,這事兒,他們不懂啊,這張有才確實是張喜軍的親二叔,他們家人也確實都不在了,就剩這麼兩個人。 你說要真得是血親做監護人,可不就得是他這個不著調的二叔了。 可是軍子要是被這麼個人做監護人,那哪是被照顧啊,那是純純的被拉去壓榨啊。 軍子這好不容易能過上兩天安穩日子,要是在落到他二叔手裡,這不得被欺負的渣都不剩。 大家夥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誰也不知道了。於是大傢伙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村長王德旺的身上。 這王德旺也懵了,這乍一聽好像是那麼個理,可是又好像不太對啊。 就連張喜軍自己也不由愣住了,他二叔突然這麼個說法,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心裡就慌的不得了。 張有才看著所有人都不說話了,不禁面上一喜,為自己找了這麼個理由,心裡暗暗得意。 想著雖然攆不走這小兔崽子,但是自己又能佔著這房子,就開始嘚瑟起來。 “都散了,散了啊,這是我們家自己的事,你們這些個外人都跟著摻和啥,該走走吧!” 凌小小看著周圍人都不吱聲,連軍子都覺得是這麼回事,有些垂頭喪氣,她就忍-不住站了出來。 “張家二叔,有些事,想來是你還沒搞清楚。” 凌小小沉穩的開口。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照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凌小小一板一眼的把法律條款羅列出來,聲音不大,但周圍的人都聽得清清楚楚。 “就算張二叔你願意做軍子的監護人,也不是你說是就是的,這個得咱們村委會同意,你覺得咱們村委會會同意你做軍子的監護人?” 她眼神平靜的看向張有才,平靜中又隱隱透出了一絲嘲諷。 “另外……” 她停頓了一下,看了眼軍子和身邊的村長 “《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小孩年滿十八週歲不需要監護人,同時,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無需監護人監護,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大家聽的雲裡霧裡,這凌小小太厲害了,上來就搬出了法律條款啊,這些字單獨聽都懂,放一塊兒,咋就聽不太明白了呢。 凌小小轉頭看著村長王德旺,“村長伯伯,簡而言之的說,就是張二叔想給軍子當監護人,首先得軍子和咱們村委會同意。 再有,軍子要是能證明他自己能養活自己,那他就根本不需要監護人。“ 村長王德旺這會兒是聽明白了。這張有才想以監護人的名義佔人家軍子的房子,那根本不成立。 這能當監護人的,就是爸爸媽媽、哥哥姐姐、爺爺奶奶還有姥姥姥爺,他這個二叔根本排不上號。 張有才想當監護人,得他這個村長組織村委會同意才行。 這根本不可能嘛。就他那德行,村委會根本不能同意。 再一個,只要證明軍子的生活費大部分都是自己掙的,他能養活自己,這個二叔就沒啥意義了。 心思電轉間,王德旺又看向軍子。 看見村長向自己看來,軍子立刻就明白,村長這是讓他表明態度。 “村長伯伯,我不同意,我也不需要二叔做監護人。” 張有才一聽,就急了,這到嘴的鴨子飛了? “我說軍子,我是你親二叔,我不管你,你可就讀不了書吃不上飯了!” “嗤,跟你在一起才會讀不了書吃不上飯。你不叫我養你都是怪事了。 村長伯伯已經給我辦理了孤兒補助,每個月村裡都會給我發最低生活保障,學校那裡也給了我助學資金,我能吃上飯,也能讀書。” “軍子經常跟我一起上山採藥,我們的藥材都是賣給了縣裡信義藥房,張二叔如果想看軍子的賣藥收入,我可以跟他們要收據清單。” 凌小小在旁邊提醒。 蘇小胖也馬上開口,“我,我也可以證明,我們仨是一起上山採藥去的。” 這張有才看著各種道道兒都被堵死了,乾脆就耍起了無賴,“老子就要住這,這是我侄子家,我想咋住就咋住,你們管不著。” 說完“咣噹”一聲,就關上了院門。 “張有才,你這是強佔民房,我們可是能報警的!\" 村長氣急。 “愛誰誰,你們想報警就報警,我在我侄子家串門住幾天咋了,警察還能把我抓走判刑啊。” 張有才囂張無賴的聲音從院裡飄了出來。 “你……,這個臭無賴!” 王德旺氣的嘴唇發紫,這老張家一家各個都是忠厚shan良的人,這真是好竹出歹筍,咋就出了怎麼個禍害玩意兒。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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