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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覺地感到事情並不像我們原來想象的那樣。’”
與之遙相呼應的,有出土自我國西北沙漠中的一枚2000餘年的漢簡上的最後4個字:“幸毋相忘”。30000餘“居延漢簡”中僅刻了14個字的這一枚,被視為一封2000年的情書。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中國人的祖先其實在巴特或弗洛伊德之前的2000年就已言簡意賅地搶答了情書的第五個W——“幸毋相忘”,別忘了我,更不要忘了給我回信。
How(如何)——羅蘭·巴特在“情書”一節裡,引用了法國作家拉格羅書信體長篇小說《 危險的關係 》裡女主角麥德耶侯爵夫人的話說:“你給別人寫信時,你是為那個人而不是為自己寫而寫的,所以你得注意,不要寫你自己怎麼想的,而應該寫得讓對方高興。”既然要寫得讓對方高興,情書作者就應在“我是怎樣愛你”或“我有多麼愛你”的問題上作出不惜筆墨、不遺餘力的表達,書到用時方恨少,情到濃時不怕多。不怕多,還得不怕肉麻,趙本山在小品中偷讀兒女情書時的旁白是這麼說的——“還敢往那上捅詞兒!”
很顯然,欲使一封情書不折不扣地按照以上技術指標來出色地達成它的使命,敲鍵終歸不如手寫。雖然其薄如紙,情書非但是“真跡”,而且還是一件“實物”,相比之下,電子郵件則是由1和0組成的位元組,畢竟還是虛的,搞不好,還會將一堆面目猙獰的亂碼送給對方,甚至帶有病毒。睹物思人,沒聽說過有睹“位元組”而思人的。
除了語言和修辭之外,手寫情書還可以透過墨色、筆跡、紙張、摺疊方式甚至信封和郵票這一系列“實物”,以“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的娛樂方式來表達種種更為豐富的情緒,與此同時,於信中夾帶的青絲或在 Sealed with a kiss之後留下的唇印,似乎已經使手寫情書發展成一種具有無限的創意空間的裝置藝術。而一封電子情書打好之後,除了像往常那樣機械地按一下左鍵把它“寄出”,你又能做些什麼呢?總不見得在顯示器上灑幾滴清淚或者塗抹一些鮮血吧。
值得慶幸的是,電子郵件並沒有在我的情書時代問世或者普及,因為這一項科技的不進步,至少我可以在許多年以後,面對眼前的這一沓像年華一樣忠實老去的“字紙”而得一晌貪歡。當然,這種快樂並不能等同於對第一次解禁的歷史檔案的閱讀,讀到的只是那些再也不能成為當代史的歷史,溫故也知不了新,但是,那些紙張卻給我以溫暖而充實的感覺,“當你老了,頭白了,睡思昏沉,爐火旁打盹”,能取下來慢慢讀,並且能幫助你“回想你過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們過去的濃重的陰影”的,不是電子郵件,只有寫在紙上的情書,而逐漸淡出於紙面的字跡,此刻正在“頭頂的山上它緩緩踱著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間隱藏著臉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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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 遇
有的人在家裡待著好好的,一臉的閨房記樂,但只要一出遠門,準確地說,只要一有出遠門的計劃,便開始憧憬起豔遇,生出浪遊記快的妄念。這正是物離鄉貴,人離鄉賤,離鄉的人,多少就有這麼一點犯賤。
傳說中的豔遇是指旅途中不期而遇的一次美麗的邂逅。詩意地說,就是要把自己想象成天空中的一片雲,偶爾地去投映在人家的波心。普魯斯特說,因時間和地點的改變,人在旅途中會確切地感受到一種突然被賦予的能力,它會“像波濤一樣全都升高到非同尋常的同一水平 ——從最卑劣到最高尚,從呼、食慾、血液迴圈到感受,到想象”。這種能力是如此生猛,以至於當火車停在一個鄉間小站,普魯斯特的目光竟能透過車窗,生造出一個“揹著一罐牛奶,沿著初升的太陽照亮的小路向車站走來”的賣牛奶咖啡的美豔村姑。“晨光映紅了她的面龐,她的臉比粉紅的天空還要鮮豔。面對著她,我再次感受到生活的慾望。”
我估計,無論道德及審美水準之高下,人們心裡其實都很清楚豔遇以及人對豔遇之渴望的厲害,否則,也許就不會有一種旨在一次性合法地滿足同時了結掉雙方這種危險的宿願的歷久不衰的風俗了,這種風俗我們把它叫做旅行結婚。
然而根據我個人的經驗,所謂“犯賤”其實並無任何道德含義,純粹是指一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愚蠢。如果說對豔遇的渴望跟人類早期的狩獵記憶有關,我就自認了“遊耕民族”。有一個時期,我會提前兩個小時到達機場,然後就在距離登機櫃臺的12碼開外陰險地等著。有一次還真的被我等到了,遂猛撲上去,順理成章地領了她的下一張“含豔量”最高的登機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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