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刷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54部分,重生之主宰江山,北方刷刷,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儲政院。總之,元代的皇后、太后、太子諸王都可以有領地,有丁口,國官與宮官交錯設定,政令分歧,是歷史上所僅見的奇特現象。

元代所設各院,與傳統比較接近的是:太常禮儀院、典瑞院、太史院、太醫院(其所屬有惠民局及醫學提舉司,是有關醫療事業與醫學教育的)。

元末設定的奎章閣及藝文監,專掌書畫鑑定及刊佈圖籍之事,也是前所未有的特設機構。

元代的驛站制度特別發達,因此而特設通政院以管理全國驛站之事,而於各路置脫脫禾孫一官以辨奸偽。

元代官制特點:

第一,除最高機構外,一般中外軍民官署皆在主官之外設一達魯花赤,主要由蒙古人擔任,特別是外官,自總管府以至府、州、縣行政實權皆操在達魯花赤之手。

第二,自仁宗始,開科取士,分蒙古人、色目人與漢人、南人為兩榜。雖已稍變初期專用蒙古人擔任要職的做法,但南榜進士最多做到御史臺及六部尚書為止,最高職位仍限於蒙古族人。

第三,事務官及吏員比較充實,其地位也有所提高,例如都事及令史等,往往都有發言任事之權。這是由於蒙古高階官吏對情況不夠熟悉,能力薄弱,不得不假手於這些低階職員。

第四,工藝技術官司之設定十分繁瑣,這是由於元代手工業發達,有匠戶組織的緣故。

宣政院的幾次廢罷:

1、元武宗在位期間(公元1308…1311年),對於藏傳佛教十分尊崇,以致宣政院曾經宣旨:凡俗人指斥詬詈西番僧人者都處之以截手斷舌的酷刑。當時武宗的太子,即其弟弟、後來的仁宗,就加以諫阻。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正月武宗去世,仁宗在已親政還未即位時,二月下令旨禁止宣政院違制度僧。同月甲寅“罷江南行通政院、行宣政院”。過了半個月,二月丁卯“罷總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元史·仁宗本紀》)。他即位後,四月丁卯重申罷諸僧司這一命令。此即“除宣政院、功德使司兩個衙門外”,全國各處僧官衙門一律停廢,其印信一律拘收銷燬,凡涉及僧人違法和訴訟案件全由地方官審理。這是仁宗銳意改革庶務中的一項重大措施。其原因是仁宗早年曾居住在懷孟(治今河南沁陽),目睹僧官貪劣腐化的種種作為,他說:“在前我栲栳山(今山西永濟東北栲栳鎮)回來時,至潞州(治上黨,今山西長治市)呵,平陽(路名,大德九年改晉寧,治今山西臨汾)的僧錄,臘月八日就潞州我的陸水寺裡殺羊,喚歹婦女每吃酒;又和尚每告他則潞州里要了玖拾餘錠鈔來。”又認為“乾淨的好和尚每,在寺裡住著唸經,與咱每祝壽也者;不乾淨的歹和尚每要做僧官有。”(18)加以陪伴他出居懷孟、他的師傅李孟等漢人學者的反佛思想對他的這一決策也起了作用。李孟在仁宗嗣立之初,看到“釋、老二教,設官統治,權抗有司,撓亂政事,僧道尤苦其撓,(李)孟言僧道士既為出世法,何用官府繩治!乃奏罷僧道官,天下稱快”。在取消了行宣政院及其下屬諸路府州縣僧官衙門後,經過七年,到仁宗延佑五年(公元1318年)九月丁亥“立行宣政院於杭州,設官八員”(《元史·仁宗紀》)復置的原因不明。但仁宗在位期間,鐵木迭兒為相,總領宣政院事,“納江南諸寺賄賂”;楊璉真伽之子暗普任宣政院要職,備受寵信;仁宗及其母都崇信佛教,所以仁宗初年雖欲更張庶務,並非如儒臣所期望那樣,就江南佛教事務作一番徹底改革。此外,我們看到《元史》中記皇慶元年(公元1312年)四月壬午敕:“僧人田除宋之舊有並世祖所賜外,餘悉輸租如制,”《通制條格》卷二九皇慶元年四月十七日中書省奏讀的是同一件事,大意說:當時中書省據江浙行省報告,宣政院官奏免僧道等稅糧得到皇帝皇太后准許。中書省認為這適與一直奉行的政策相違,“省官與宣政院官互相聞奏不一”,請求前此這類聖旨懿旨應予拘收,嗣後頒旨,請依舊例。《元史》又記,皇慶二年(公元1313年)六月乙亥,“詔諭僧俗辨訟,有司及主僧同問,續置土田,如例輸稅。”《元典章》卷三三《和尚頭目》說出頒下這道詔旨的原因,大意是以往革除了一切僧官衙門,如今帝師為首的僧人上奏反映政府叫和尚們交納錢糧、叫寺院供應鋪馬、聽任使臣歇宿,這樣和尚們更加受罪,他們的學經和作法事更受到妨礙。從這兩條史料看來,在徵收稅糧政策上,中書省與宣政院意見分歧,在地方官管理寺院事宜上,帝師替僧人們說話,而皇帝依違其間,諭旨更變無常。在這樣的背景下,延佑五年之再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血族戀人

溫暖寒冬

東風導彈車都開,你管這叫代駕?

誰煮魚

命運與金盃

換裁判

顧總請放手,妹妹我就是個妖孽

四月烽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