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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政事堂會議者,唐初為三省長官;高宗以後,為中書門下長官,或帶“同三品”、“平章事”、“參知政事”等銜官員。中書舍人和堂後五房長官因工作關係,經執筆宰相同意,亦可參加會議。
政事堂會議與朝議不同。政事堂是宰相議決軍國大政的權力機關,必須宰相才能參加。朝議為皇帝臨朝時與諸大臣之議論,因此,文武百官品高品低者皆可與議。朝議所議之事,據記載多為軍務大事,蓋以軍務關係國家至大,必須皇帝臨朝議決。為此王摶舉例說:“元和九年,吳元濟叛,朝議加兵,以綬有弘恕之稱,可委以戎柄,乃授山南東道節度使,尋加淮西招撫使。這便是朝議軍務之一例。”
政事堂會議與廷議亦不相同。朝議由天子臨朝議決,廷議由宰相主持,上自文武大臣、六部尚書、九卿諸監,下至侍郎、御史等皆可參加廷議。王摶又舉例說:“當年劉文靜自以才能幹用在裴寂之右,又屢有軍功,而位居其下,意甚不平。每廷議多相違戾,寂有所是,文靜必非之,由是與寂有隙。”這便是說,參加廷議者,歷來不僅有宰相,宰相以外的官員亦可參加,這和參加政事堂會議只限於宰相者,全然不同也。不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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