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2部分,風雨獨立路-李光耀,一半兒,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7月27日星期五,我們抵達倫敦機場已是上午11點15分。我和吳慶瑞從新加坡向東飛,先到紐約,後到倫敦,已經疲憊不堪了。在下榻的海德公園酒店匆匆地盥洗之後立即下樓,準時跟薛爾克共進午餐。薛爾克把跟東姑商談婆羅洲三邦問題的進展情況扼要告訴了我們。下午三點到共和聯邦關係部會見桑迪斯。我們再累也得繼續工作。
第二天,吳慶瑞、我和總理公署常任秘書斯圖爾特到利茲酒店跟東姑一起喝茶。正如一向同東姑會商那樣,我們沒有直接討論公民權問題。這時他心情輕鬆,氣氛不錯,因為有關婆羅洲尚未解決的問題,終於幾乎全部跟英國人解決了。星期日早上,我和吳慶瑞跟東姑和敦拉扎克在斯溫登打高爾夫球。下午東姑休息的時候,敦拉扎克代表他到共和聯邦關係部會見桑迪斯,我們討論了有待解決的馬來西亞公民權、拘留共產黨人和共同市場計劃的問題。麥克米倫是否悄悄跟東姑提過了,我不得而知。桑迪斯直率地告訴敦拉扎克,這些問題在英國同意簽署婆羅洲三邦協議之前非解決不可。敦拉扎克當即表示,只要東姑不反對,他原則上同意在馬來西亞公民權的問題上作出讓步。這是重要的突破。
但是我仍然擔心,若不是英國人出面勸東姑的話,我是無法爭取到這一協議的。我擔心的是馬來西亞一旦成立,英國人就不能再為新加坡出面干預了。與此同時,在同東姑和敦拉扎克合作方面,我們也還沒有真正建立良好的關係。東姑和敦拉扎克兩人個性全然不同。敦拉扎克總是猶豫和顧慮重重,老是要重新考慮。一些事情經過長時間的爭論之後他會同意,第二天或第三天卻打電話給我說要改變主意。他會為細節操心苦惱,在這一點上是東姑的好副手。東姑從來不管細節。敦拉扎克工作勤奮,只花18個月的時間就考完中級和最終的法學院考試,那是個新記錄。在英國期間,他花時間在馬來學生當中建立了朋友和支持者的聯絡網,其中包括九個蘇丹的兒子。他本人出身於傳統的族長家庭。但是他沒有東姑那種待人發自內心的和藹態度,跟他打交道始終比較吃力。
7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點,我和吳慶瑞到利茲酒店正式會見東姑和敦拉扎克,留下來共進午餐。東姑贊同敦拉扎克所同意的內容。我說我會寫封信給他,把內容列出來,要求他證實。午餐過後回海德公園酒店,我寫下了定稿,其中最重要的一段是:〃把新加坡公民稱為馬來西亞新聯邦的'國民'或'公民'沒什麼差別,有人認為難以理解,因此我們達成了協議。既然一些人非常重視這個術語問題,白皮書第14段應該修改,使新加坡公民成為馬來西亞公民,而不是馬來西亞國民。〃我附上馬來亞總檢察長和新加坡自治邦總檢察長的聯合宣告,證實憲法所規定的投票權利,那就是新加坡人民只能在新加坡投票。這點將維持不變。
第二天,東姑以倫敦利茲酒店為地址回信說:〃我證實,新加坡居民的公民權安排,將按照1961年新加坡第33號白皮書第14段列出的馬來亞聯邦政府和新加坡政府達成協議的方式,它的行文在術語和選舉權的資格規定方面作了修改。〃
這就是我所需要的。如果共產黨人不爭論這一點,我不會那麼容易轉敗為勝。如今他們沒什麼可以真正感到不滿的了。我不會讓他們有太多時間可以在全民投票舉行前製造新的不滿並加以利用。到今天為止,我還沒發現英國人最後是怎樣說服東姑改變主意的;也許是澳大利亞幫了忙。在談判過程中,桑迪斯有時態度表現得非常堅決。他多半告訴了東姑,沒有共同公民權的話,婆羅洲三邦就不會歸東姑,也不會有合併。當晚七點鐘,桑迪斯跟東姑、敦拉扎克、吳慶瑞和我舉行了最後一次會議,結束一切。我要求先別公佈公民權的協議,以便我有機會於適當的時候在新加坡突然宣佈。
共產黨人的問題依然存在。到倫敦以後我從薛爾克口中知道,東姑仍然堅持必須在聯邦對新加坡負起責任之前,把所有惹是生非的人抓起來。但是薛爾克也透露,英國人並不熱心於採取行動,最好是合併後由馬來西亞政府這樣做。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反對東姑的重擔現在可以由英國人來挑起。於是我調整立場,表明一旦全民投票成功結束,我準備支援在馬來西亞成立之前採取肅清行動。
但是薛爾克在7月27日寫信告訴桑迪斯:〃我必須讓你一清二楚,基於以下的理由,這項政策危險得很:
一、沒有能使公眾信服的證據而強行逮捕,必定會加強新加坡反對派的力量,使李的同僚感到不安,可能導致他倒臺。
二、這樣一來情形就會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