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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失蹤的時間應該在4月28日晚11點左右;失蹤地點與王莉相似,都在新界口廣場轉盤附近。
由此也證實了韓印先前的分析:兇手第二次作案,果然遵循了第一次作案的方式,透過在廣場監控攝像盲點區域,冒充黑計程車,誘使死者主動上車,從而將死者擄走。這就是行為證據分析中通常所說的犯罪慣技。有此一點,也可以作為併案的一個考量。
韓印和康小北趕到死者租住的出租屋,找到房東開啟門。在裡面搜尋一陣子,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只找到死者的身份證。死者叫田梅,29歲,外省人。透過手機號碼查閱電話記錄,死者失蹤當晚最後一個電話,即是與夜總會姐妹的通話,手機目前處於關機狀態。
接著,是監控錄影的訊息。
在交警指揮中心的監控錄影中,未發現可疑車輛和兇犯蹤影;圍繞廣場以及南街附近的民用、商用監控錄影資料正在仔細審閱中,目前還未發現可疑之處。而調閱監控的重點,當然是廣場中的監控裝置,從中也確有發現。但這個發現並未讓兇手現形,只是基本確認了拋屍時間。廣場中共有兩處監控裝置,分別在凌晨3點05分以及3點07分,攝像頭突然被潑滿黑色油漆,顯然是兇手所為,這意味著兇手是在凌晨3點左右進行拋屍的。
而在接近下班時間,法醫顧菲菲又發來簡訊,告知屍檢有結果了,韓印便急忙趕到市局法醫科。
徑直來到解剖室,顧菲菲和她的助手們正圍在屍檢臺邊忙碌著,屍檢臺上一個用若干骨骼和肉體碎片拼湊的人形已初見模樣。
瞅見韓印,顧菲菲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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