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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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錦運,男,60歲,商人。
投訴人資料:吳錦運之子吳景桔(Goh Keng Ngoh),59歲,店員,祖籍海南,身份證號碼為0856237。日本侵佔時住Melaka。現住No。 10 Rumah Rakyat,Gemenchih,N。S。,Malaysia。郵編73200。
損失數額: 12495元。
投訴內容:1942年2月15日下午5點,日本佔領了新馬。我的父親是一位小商人,他辛辛苦苦地積下了12495元的日本香蕉票。日本政府投降以後,他們一走了之,沒有任何交代,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夠給予我們一定的賠償,將軍票按照一定的比例兌換成我們現在使用的馬幣。
投訴日期:1994年7月5日。
Poh Leong Chiew
122. 受害者:
投訴人Poh Leong Chiew的叔叔。
投訴人資料:Poh Leong Chiew,男,59歲,商人,祖籍福建,身份證號碼為0218536。現住272F,Jalan Tuanku Antat,Rahang Kecil,Seremban,N。S。。郵編70100。
損失數額: 16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馬來西亞期間,我的叔叔是位商人,他存下了16000元香蕉票。日本政府投降以後,這些錢全成了廢紙。每一張日本軍票上面都印有“保證可以兌換”的字眼,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夠賠償我們的損失。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三:投訴資料(14)
投訴日期:1994年8月7日。
黃振
123. 受害者:
黃振(Wong Chin),男,小園主。
投訴人資料:黃振之子黃觀霖(Wong Koon Lam),男,53歲,小園主,祖籍廣東北流,身份證號碼為0923814。現住412 Sungai Klau Raub Pahang Darulmakmur。郵編27630。
損失數額: 6000多元。
投訴內容:在1945年以前,日本控制了我們的國家馬來西亞,當時,我父親黃振被迫賣掉了大部分膠園。我父親捐了一部分錢給日本政府作軍費,剩下部分自己留用。在我們國家光復以後,我們已經儲蓄了很多的日本軍用香蕉票,但是我們不能在我們國家使用這些軍用票了。當時我們全家人因為這些日本軍用票失去了它的價值,不能再使用而對生活感到非常失望。我們損失了很多東西。上次日本政府向我們保證今後會給我們兌換香蕉票的。因此,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夠兌現諾言,把我們的軍用票兌換成馬幣,而不要使我遺憾終身,這樣也能給日本國家挽回一些聲譽。
投訴日期:1994年3月6日。
藍金
124. 受害者:
藍石秀,女。
投訴人資料:藍石秀之子藍金(Lam Kim),57歲,金礦,祖籍廣東,身份證號碼為1654532。現住238 Sungai Lui N/ V Pahang Raub Malaysia。郵編27600。
損失數額: 84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辛辛苦苦工作,存下了8000多元的香蕉票。我母親儲存至今。日本政府應該還我父母的血汗錢,只有這樣,日本政府才能維護國家形象,挽回聲望和榮譽。
投訴日期:1994年3月6日。
陳金池
125. 受害者:
投訴人陳金池之父。
投訴人資料:陳金池(Tan KimTee; Tan Hock Seng),男,56歲,傳銷商,祖籍福建廈門,身份證號碼為3091841。日本侵佔時住Bangan Serai,Perak,Malaysia。現住T7; Kampung Sempalit,Raub Pahang Darul Makmur,Malaysia。郵編27600。
損失數額: 4萬元。
投訴內容:當時,先父是當地的聞人(當時俗稱僑領),他變賣財產換回幾麻袋的日鈔,無可否認的,這是先父的血汗錢。日軍走了,當時的日鈔也變成了廢紙,所以母親就要把它燒掉,幸虧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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