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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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十萬者,為不世功。〃(《賞罰》)而〃奮力抵敵,或因救護而致重傷,或帶重傷而復得敵級,並獲敵中利用器具之類者,為下功。〃(《賞罰》)這無疑是繼承了孫子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對奇正的闡述詳備而且有新見解。他歷數諸家對奇正的認識以後,提出自己的看法。
他認為奇兵變化無常,正兵也可變化無常;奇兵和正兵相互依存,又可相互變化,奇兵可作正兵用,正兵亦可作奇兵用,要視戰場情況而定;他用形象的比喻說明了正、奇、伏三者的辯證關係,〃正兵如人之身,奇兵如人之手,伏兵如人之足。
有身而後有手足也,三者不可缺其一。三者能俱用,而旗鼓秘之,是為神化。故三分其一為奇伏,然伏出於奇者也,奇又出於正者也。善用伏者,自無處不伏耳。豈獨以叢林草木陵阜間可伏耶。〃(《奇正》)〃眾寡〃是兵家必談的問題。《陣紀》對〃眾寡〃問題的論述重〃眾寡〃的運用,認為〃識眾寡之用者勝〃。〃用眾,宜整、宜治、宜分〃,〃用寡,宜固、宜輕、宜銳。〃他還認為眾寡也是可以變化的,〃莫以土地廣大,兵馬繁盛,就為眾也。但分守處多,便無處不寡矣。〃(《眾寡》)對騎戰、步戰、車戰、水戰、火戰等戰術都根據明代的實戰經驗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如對早已退出歷史舞臺的車戰,他根據明代戰爭的特點,提出〃非車無以致遠,非車無以行制〃,〃不可以車為無益於軍用也〃,〃欲擋胡馬之衝,非車壁不可;欲挫胡馬之銳,非車擊不可;欲逐套衛之虜,非車攻不可;欲彌隙塞罅,而卻胡馬之不入,非車守不可;欲出塞開邊,以建不世之業,非車行不可。〃(《車戰》)他總結明代海戰的經驗,提出:〃洋海之戰,所慮風濤不時,又慮迷失嚮往,當以鬥建為正,加四時定之,知所進退矣。〃(《水戰》)
在軍事哲理方面,他繼承了古代兵家優秀的唯物主義傳統。他認為敵情是在不斷變化的,用兵的要訣在於因敵轉化,陣法〃皆參古法今而作,其用變取勝,各有神異,在學者變通之耳。能將握步根本,練之精,出之熟,變之神,自可驅步卒橫行而無敵也。〃他注意到事物的兩個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片面性,如他在講訓練時,既強調練技,又強調練膽;在講賞罰時,指出〃賞罰不可以重,亦不可以輕,賞輕則人心不勸,罰輕則人心忘懼;賞重則人心僥倖,罰重則人心無聊。〃(《賞罰》)在講兵器時,強調兵器短長要適度,〃太長則難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銳,銳則易亂,太重則易鈍,鈍則不濟。〃(《步戰》)樸素地認識到事物的相互轉化,指出〃必死則生,幸生則死〃,這句話不僅道出了〃生〃與〃死〃的辯證關係,而且似乎包含著精神力量能夠轉化為物質力量的思想。在他看來,將士如果抱著必死的決心去英勇作戰,便能進發出強大的力量,戰勝敵人,取得勝利,獲得生的希望;如果個個都有僥倖偷生的念頭,那麼就必然士氣低落,喪失戰鬥力,而被敵打敗。所以,他說:〃夫一人必死,足敵十夫;十夫必死,足敵百夫;百夫必死,足敵千夫;千夫必死,足敵萬夫,萬夫必死,天下莫當。〃(《摧陷》)
《陣紀》是明代一部比較優秀的兵書。對中國軍事理論既有繼承又有發展,講理論不流於空泛,講制度不失之於繁雜,〃鑿鑿足當實用,非徒拾前人咳唾,堇堇盜浮聲也者。〃(《陣紀·序》)它〃切切以選練為先〃(《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陣紀》),比較實用。明代著述兵書稱多,然多為掇拾彙集之作,這更顯得《陣紀》之可貴。正象紀昀評論的那樣:〃明代談兵之家,自戚繼光諸書外,往往捃摭陳言,橫生鄙論,如湯光烈之掘阱藏錐,彭翔之木人火馬,殆如戲劇,惟良臣當嘉靖中海濱弗靖之時,身在軍中,目睹形勢,非憑虛理斷,攘袂坐談者可比,在明代兵家,猶為切實近理者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陣紀》)
《陣紀》現存有明萬曆十九年(1591年)刊本、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墨海金壺》本、清道光《珠叢別錄》本、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惜陰軒》本、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瓶花書屋》本、清同治《半畝園》本、清咸豐《長恩書室》本、清抄本、民國年間《叢書整合初編》本等版本。
第十一節投筆膚談
《投筆膚談》仿照《孫子》的體例,把有關軍事問題歸納概括為十三大類,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論述,提出了許多有見地的見解,是明代的一部重要兵書。但本書流傳不廣,只見有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陳汝忠弘錫堂刻《音注武經七書》附刻本及以後據此本影印本;其作者,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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