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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一對父系內部的婚配,王旦的孫女與她母親呂氏的孃家侄子結婚: 王雍的女兒和呂公弼的侄子。第四代人當中至少也有類似的一對,即王旦的外曾孫之間的通婚,韓絳的女兒與母親範氏的孃家侄子範紳結婚(圖表1)。據說母親十分企盼這門親事,這樣一來,女兒就可以到自己孃家照顧年事已高、日漸衰老的媽媽。

圖表1

圖表1

呂夷簡呂呂呂氏王氏呂公弼王氏王雍王旦王氏範令孫?範紳範氏王氏王氏蘇耆蘇舜賓韓氏韓維韓絳韓氏蘇氏

親戚之間聯姻的嗜好會導致各種各樣的複合關係紐帶。看一看李綱(1083—1140)的例子。因為父母去世,李綱的父親李夔(1047—1121)從小在母親孃家長大,外祖父顯然不希望看到他喪父後與繼母在一起,願意親自撫養他。李蘷因而受舅舅黃履的教育。當李綱到了娶妻的年齡時,李蘷選定了舅舅兼老師的孫女;這樣李綱就和祖母家的二表妹(祖母的兄弟的外孫女)結婚了。李綱妻子的姐姐嫁給了黃伯思(1079—1119),黃伯思是李綱岳母的孃家侄子。因此李綱和黃伯思有兩重親戚關係: 他們是“連襟”,分別與兩姐妹結婚;又是表兄弟(黃伯思是李綱的祖母的兄弟的孫子)。與表親結婚,李綱顯然很滿意,68因而安排子女再次與表親結婚。李綱的一個姐姐曾與張端禮(1082—1132)結婚,另一個與周楙(1082—1125)結婚 。這三家姻親又安排下一代互相通婚: 張端禮的長子娶了李綱的女兒,次子娶周楙的女兒,長女嫁給李的兒子李宗之,次女嫁給李的侄子李琳之。周楙的小女兒與李綱的兒子李昂之結了婚。(圖表2)圖表2

李僧護李庚李夔李氏周楙周氏周氏張端禮李氏張次子張氏張長子張氏李綱李氏李昂之李宗之X李琳之黃氏黃汝済黃履黃應求黃伯思黃氏張根張氏張氏

傳記裡宣告“世為婚姻”的並不是很少見。周必大(1126—1204)為姐姐寫的傳記說:“吾家與安陽尚氏舊為婚姻,故夫人年十有六歸今大伸佐均之婦。”由於從未說清楚周氏和尚家的關係到底有多近,因而可以設想“世為婚姻”可能不過是空洞的套話。但他在為姐夫寫的傳記裡將這層關係寫清楚了(圖表3)。周必大的伯母是尚家的女兒。女真人1126年入侵時,比她小19歲的弟弟為避難到四川投奔姐姐和姐夫。周必大的伯父周利見顯然非常喜歡這位內弟尚大伸,因而促成身為孤兒的侄女和內弟婚配,“重兩家之好”。人們會注意到雖然新郎只比新娘大3歲,但他屬於上一輩人,是新娘嬸嬸的弟弟,這樣一來,異輩通婚的禁忌就打破了。但是,因為男子服喪的範圍不包括姐夫及其侄女,這樣的婚姻並不違法。

圖表369

周詵周利建周必大周氏周利見尚氏尚左均大伸這個例子是男子和姐夫的侄女結婚。而王旦的孫子們娶了姨表妹;王旦重孫子娶了姑表妹。各種親戚都可被視為好的候選人。葛勝仲(1072—1144)有幾個妹妹。他告訴我們,他妻子安排其中之一與她弟弟結婚。這是男子與姐夫的妹妹結婚。一位姓張的男子,他妻子和姐姐同時懷孕,兩家相約,如果生下來是一男一女就訂親。這是男子或娶姑姑、或娶舅舅的女兒的婚姻,取決於哪家生男、哪家生女。

我們偶爾有機會得知親戚之間的聯姻是由誰提出來的。大約在1095年,蘭溪(浙江)人範鍔非常欣賞與本地胡家男子結婚的女兒生的外孫女。後來範鍔向這位姓胡的女婿推薦自己另一個嫁到江家(也在蘭溪)的女兒生的兒子,說他會成為好丈夫。範鍔的女婿很難拒絕這個建議。另一個例子是女人,她非常熱心地想幫助父母雙亡的侄女或外甥女,建議姑娘與自己的次子結婚,於是把她娶進門做兒媳。11世紀中期,有一位老年女人,當她已婚的孫女帶著女兒來看她時,她感嘆道:“人間有此好女子!忍使為他人家婦?莫如吾孤曾孫之愛也。”兩人因此結婚,得益於互為堂兄妹的兩位長輩。(男孩子娶了叔祖父的外孫女。)

這些證據表明,通常是女人喜歡親戚之間通婚。女人會因陌生女人進入家門而焦慮,無論是妯娌、兒媳、侄媳,還是孫媳。來自孃家,或與己有關的家庭的(姐妹家或母親家的),70無論如何似乎比完全陌生的人好。同樣,母親對即將嫁出去的女兒,當然會擔心她日後的處境,如果瞭解一點女兒嫁的那家的情況,會感到多一點信心。

第四部分:做媒做媒 4

一種很普遍且令人奇怪的親戚間的通婚是娶已逝妻子的妹妹。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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