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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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是第一個妻子提出這樣的建議。比如,韓琦報道,他的兒媳呂氏(1039—1065)27歲快要去世時,對丈夫說:“我疾勢日加。萬萬不可治,我有幼妹在家。君若全舊恩以續之,必能恤我子。又二姓之好不絕如故,我死無恨矣。”陳孝標(1014—1072)很小的時候就訂了婚,妻子38歲去世。為了養大妻子留下的5個孩子,陳孝標娶了妻子的妹妹做繼室。他顯然很喜歡那家的女人,後來又娶了妻兄的女兒做兒媳。同樣,宇文師說(1117—1156)與姑姑的女兒結婚,妻子去世後,又娶了比自己小7歲的妻妹。呂祖謙(1137—1181)出身於宋代最有權勢的家庭之一,與韓元吉(1118—1187)的女兒結婚,5年以後,妻子去世,7年以後呂祖謙與她的妹妹結婚。還有姚勉(1216—1262),他第一次結婚與鄒妙善(1228—1249),婚後一年妻子去世。服喪期滿後,姚勉探問可不可以娶妙善的妹妹。鄒家無人熱心於此事,唯有鄒父仍然有點喜歡姚勉,在後來的5年裡,鄒父多次拒絕別人給小女兒提親。最後,姚勉參加1253年的科舉考試,中了狀元,老人家答應了這樁婚事。雖然我們知道中國曆代都有人娶前妻的妹妹,但是看起來這事在宋代特別多。
人們對親戚間的婚姻懷有樂觀的感情、正面的評價,文學作品稱頌各種型別的親緣戚誼。已經聯姻的家庭在籌劃另一樁婚事時,會在婚書裡大書特書已有的姻緣,就像前一章洪适寫的那樣。類書裡的對聯說沒有什麼事比這樣的姻緣更好了:
匹幸聯於秦晉 好永結於朱陳。
以姓合姓或假人為。因親締親殆由天合。
71第二章討論過古代秦晉兩國間的關係和“渭陽之情”的典故。“朱陳”則最充分地體現了親戚間聯姻的令人嚮往的一面。唐代知名詩人白居易(772—846)寫了一首詩《朱陳村詩》,其中有幾句為:
一村唯兩姓,世世為婚姻。
親疏居有族,少長遊有群。
黃雞與白酒,歡會不隔旬。
生者不遠別,嫁娶先近鄰。
死者不遠葬,墳墓多繞村。
即便宋代史料記載了不少親戚間的聯姻,實際上這麼做的只佔很小的比例。我研究的雙方都有墓誌銘的135對原配夫婦中,只有10%明確記載是親戚間聯姻。如果把他們的近親和子女也算上,結親前已經是親戚的比例會高一些,因為每一對活著的夫婦都有上一代人是親戚間結婚。在27例再婚個案裡,與親戚結婚的只有近1/5,都是與前妻的妹妹或堂妹、表妹結婚。
更多的婚姻不源於親戚關係,有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這樣的婚姻不只帶來好處,也會帶來危險和麻煩。袁採寫道:
人之議親,多要因親及親,以示不相忘。此最風俗好處。然其間婦女無遠識,多因相熟而相簡;至於相忽,遂至於相爭而不和。故有侄女嫁於姑家,獨於姑氏所惡;甥女嫁於舅家,獨為舅妻所惡,姨女嫁於姨家,獨於姨氏所惡。皆由玩易於其初,禮薄而怨生。
親戚之間結婚但變得令人心酸的著名故事之一來自於蘇洵(1009—1066)的女兒蘇八娘(1035—1052)和舅舅的兒子程正輔。蘇八娘16歲時遂父命與程正輔結婚,發現自己掉進家庭仇恨的深淵;她生病後無人探望,兩年以後不幸去世。蘇洵命令兒子與母親家的親戚斷絕一切來往,這個原則持續了42年之久。
找女婿72
科舉考試在宋代變得越來越重要,這種情況導致選擇理想的、政治上有前途的女婿的渠道變了。在唐代,上層家庭注重為兒子娶到出生於世族高門的女兒。到了宋代,最嚮往的、有時代特徵的婚事是為女兒找到一個有才幹的青年男子。公認的可能找到的最好的女婿是科舉考試發揮出色、即將擔任高官的人。怎樣找到這樣的女婿是談天時常常提起的話題。有的人觀察能力如此敏銳,可以在別人尚未發現那個值得期待的人以前促成一件婚事。有人的善做預言,以至於可在男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斷言他是未來的天才。比如,1180年,鄭景寔拜訪高官陳俊卿(1113—1186)後,陳俊卿驚異於鄭景寔6歲的兒子鄭鑰的天才,遂提出要鄭鑰做女婿。鄭鑰19歲中舉後與陳俊卿的侄女結婚。晏殊(991—1051)選中未來的參知政事富弼(1004—1083)做女婿的故事有兩種說法。其中之一,晏殊的妻子請相士為女兒相面,然後請他推薦一位般配的女婿,他說的就是富弼。另一種說法是,范仲淹(989—1052)推薦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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