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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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留了個後手,在帝國眾多繁忙的,被仁宗晚期因病拖沓的,被趙曙濮議耽誤的政事中,對江寧府下了一條指令。
令王安石就任江寧知府。
截止到這裡可以說事了。話說以前那麼多次的任命,王安石都推了,這一次怎麼會例外呢?可例外偏偏出現了,他接到指令沒有半點的遲疑,立即走馬上任,當官去也。
於是反對王安石的人有話說了,王安石是奸詐的,他先是有意結交未來皇帝的親信,天天吹枕頭風一樣的給年輕的神宗洗腦。再派自己的長子,在前一年考中進士的王雱在京城裡隨時和韓維保持聯絡。他答應得這樣痛快,第一暴露了他強烈的名利心,第二讓他的狐狸尾巴露了出來,為了得到重用,使盡了手段,不僅早有預謀,還安排周密。
他根本不是個純潔的人。
對不起,這點證據還不夠。一言以蔽之,功名心和政治手段,並不會與心靈的純潔相矛盾。不是說只有邪惡的人才懂得兵書戰策,才能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王安石這樣做,只能證明一點。他是個有意於發展的人,想做一番事業的人,也是個明白現實狀況,懂得要達到目的,必須得使用些手段的人。
王安石在半年後被召進京城,當上了翰林學士。與他一起進翰林院的,是他前半生的好朋友,後半生的死敵司馬光。要說起來,這兩個人實在太有緣也太重要了,他們倆再加上另一位現在還沒有起步,要在兩年後才考中進士的人,就是北宋中後期最有影響的三個人。
就是他們讓宋朝興旺、混亂、糜爛、亡國的。
放下那個人,先說王安石和司馬光。這兩人都以摯拗、倔強、不妥協著稱,不過一旦比較起來就會發現,司馬光差多了。
有三件事可以參照。
第一,在長官面前。王安石第一次進京當官時,曾經和司馬光同在包拯手下工作。某一天京城內牡丹花盛開,包拯一時高興,請全衙員工喝酒。
席間兩位未來的大佬都聲稱生平從不喝酒。包拯正在興頭上,哪肯放過,親自過來勸酒。幾番堅持之後,司馬光投降了,他舉起了杯子。而王安石不管領導怎麼說,不喝就是不喝;
第二,在官司面前。
司馬光的表現在濮議中已經很清楚,此人絕不會硬挺到底。王安石不一樣,這是個死硬派。第一次進京時,他當知制誥,兼責京城刑獄,當時發生了這樣一個案子。兩個少年是好朋友,一個養了只非常好的鵪鶉,另一個想要。
自然是不給,想要的這個仗著是好朋友,居然抱起就跑。結果事大了,他朋友一時情急,追上去一刀就把他剁了。出人命了,開封府判兇手死刑,王安石不同意。他說,按照宋朝法律,注意,是有明文規定的,公然搶奪和偷盜都是賊,兇手的鵪鶉被搶了才去追,才殺人,明顯是捕盜,是合法行為,怎麼能判刑呢?
更何況是死刑?
理由非常充分,是吧。可開封府不服。這件事被上報到審刑院和大理寺,最後的結論是王安石是錯的。按規定他得道歉,但王安石給出的只是三個字:“我無罪。”不管對面是什麼大佬什麼勢力,我不想低頭,誰也別想勉強!
第三,在皇帝面前。
這點最重要,在皇帝面前怎樣,才能真正體現出一個大臣的風骨。同樣一件事,看王安石和司馬光有什麼不同。剛剛說過司馬光當上了翰林學士,這個過程非常鬧。
神宗讓他當,他就是不。問為什麼,司馬光說,臣寫不出“四六”文。所謂四六文,指的是魏晉以來流行的拼五驪六的賦體,對仗公整內容空洞。神宗一聽就樂了,愛卿說夢話嗎?你不懂四六文,當年的進士是怎麼考中的?
司馬光不回答,反正就是不當。神宗只好放他走,在出皇宮之前,有個太監追了上來,把任命詔書強塞在司馬光的懷裡,他也就當了。
還是那句老話,司馬光為人凡事必堅持,只是不超過80%的力度;再看王安石。王安石第一次進京時曾被授予修起居住,給皇帝寫日記的美差。別人求之不得,他推得汗流浹背。為了不升職,他一連寫了14道奏章,可任命的詔書還是送過來了。
王安石一概不收,直到把送詔書的小吏難為得跪下磕頭,求求您,收了吧,不然沒法交差王安石仍然無動於衷,他轉身躲進廁所,連求饒的機會都不給了。
小吏急了,放下詔書就跑,你不要也得要。這時王安石反應神速,從廁所裡狂奔而出,追上小吏,把詔書又塞了回去。
兩相對照,可以看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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