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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洪和沈俊領著西北援軍殺到時已經是第三天上午,山洞裡斷糧一天多,四處乾淨得連耗子都沒有一隻。鄭薇餓得手腳發軟,又被鄭芍打包塞進了鸞駕。隨後,在回京的路上,姐妹二人得知京城失陷,皇后和太子被殺。
由於惠妃所生大皇子過於魯鈍,且惠妃出身低微,鄭芍身後有侯府支援,省去其中各種博弈,京城收回後,她所生的三皇子便成了下一任皇帝。
鄭芍眨眨眼,難得俏皮了一下:“誰讓我現在是太后,再浮誇,他們也得跟著我演。也虧得是你,我的事才這麼順利。”
鄭薇“啊”了一聲:“跟我有什麼關係?”
鄭芍神秘地笑了笑:“成王蜀王那兩個笨蛋,真以為沈國公那個老狐狸會跟他們幹,也不想想,假如先太子還活著,這皇位會讓他們來分一杯羹嗎?”
此事鄭薇這幾日也有所耳聞,今上跟這幾個隔了不知幾代的堂兄弟原本就沒幾分情意,否則也不會一坐穩皇位便急著削藩,只是不知此事被誰給洩露了出去,才引來今日這場殺身之禍。
成王所部鄭薇也見過,便是在避暑山莊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備空虛,夥同內奸開啟城門衝進皇宮殺了太子,二王合謀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間第一樁,也是唯一樁謀逆大案。
對了,三天前朝臣們才吵著定了先帝周顯的廟號,“世宗”。
鄭薇實在不想再操心這些烏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聽說你要放我走的,現在又扣著我,莫不是你捨不得我,不願意放我走了吧?”
鄭芍促狹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這般急著要嫁人?”
鄭薇張口結舌,想開口分辯,臉卻不爭氣地紅了:“誰,誰要嫁人!”
鄭芍抬頭藏起眼中深深的不捨,早開的秋海棠在窗外搖曳生姿,她輕聲道:“再等幾日,薇薇,我親自給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我總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氣了,越到結尾越感覺想寫的好多沒寫出來,但是每個零碎的內容單獨寫的話又覺得索然無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對不起大家,其實我都記不得有多久沒看評論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寫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還是掩面滾走吧。
對了,之前說有些事在正文裡寫了覺得拖沓,不說清楚又覺得缺點什麼,應該還會有一到兩篇番外單獨交待,有興趣的親們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當中; 沈俊最喜歡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孃親撿到的那一天一樣,今天也是個天高氣爽,冬陽溫煦的好晴天。
他身著紅袍; 騎著駿馬走向皇宮;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開市,宜動土; 宜嫁娶
午門外的陽光照得人心裡暖融融的; 沈俊不經常回憶舊事,卻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為早已遺忘,卻清晰得如同發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還記得,被孃親揀到時; 他正學著自己前一天剛剛重傷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著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嚥著溫熱的鮮血。
他想; 大約那時候他像頭狼崽子多過於像個人吧。孃親明顯吃驚極了:“你這小孩打哪來的?怎麼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轍的呲牙嘶吼。
對付他這樣牙都沒長齊的小崽子; 孃親手到擒來。
孃親是個身形高大,面板黝黑的女子。像她這樣健壯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裡也不常見。
想來為了打獵方便; 她; 爹爹和阿慶一家三口獨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裡。
每到冬天,山裡人的日子都不好過。孃親是個能幹肯吃苦的女人,打獵; 下廚,縫補,漿洗,她樣樣幹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個勞力,如今再多一個沈俊,實在支撐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個月的窩頭夾臘肉片後,沈俊跟著孃親身上的肉味再一次進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脫光了的美女一樣,哪裡有獸穴,哪裡有野兔,在他眼裡一覽無餘。
“怎麼樣?我說這孩子不錯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麼就這麼重,一個孩子罷了,也值當你嚇著。”孃親領著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輕聲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歡,養著他便是。”
孃親眉飛色舞,比打了一頭熊瞎子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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