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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說定了,不過,他得跟我姓。誰叫你非讓阿慶跟你姓周的,這個孩子一看就是個好獵手,他必須得隨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給我做上門女婿,你倒好——對了,姓沈,我給他取個什麼名呢?”

素衣散發的男人撐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視著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這孩子性子野,起個俊字收收性,願他即便他以後不是一介俊彥,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後才發現,孃親很多時候其實聽不懂爹爹的話。只是,她喜歡聽他說話,聽爹爹說話時,孃親這種眉目間瀰漫著的生動,令她這樣眉眼平常的女子也會憑添許多麗色。沈俊其實是不明白的,孃親那麼厲害,若不是有這個整日臥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設伏,只為給他賺取看病的銀兩,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幾個月也不得閒,不辭勞苦地用家裡僅有的那輛驢車將他推出山尋親,只留他和阿慶兩個半大孩子在家相依為命。

圖什麼呢?

在沈俊遇到那個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種能讓孃親心甘情願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綠,綠了白。時光讓沈俊學會了寫字,學會了算數,還讓他學會了做飯,織補。只有阿慶,依然每天樂呵呵的,除了扔石頭,什麼也學不會。

沈俊開始憂慮:他幼時在狼群中生活,像阿慶這種傻狼只會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見,是最早一批被攆出狼群的。可是孃親和爹爹不以為意,孃親性子簡單,想不到倒也罷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愛阿慶,沈俊真會以為他是不是換了個人。

沈俊有時也會想,他這一生,大約就是跟孃親一樣,當個好獵手,等到了年齡,在山下選個姑娘聘了,把她帶上山,生幾個孩兒,和和樂樂地過完這輩子,便是完滿。

這樣的日子,比起當狼崽子時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裡去。

到沈家的第五個冬天,也是孃親帶著爹爹出門尋親的第二年。

這一年,孃親是一個人回來的。

一回來,她就病倒了,體壯如牛的女人燒得人事不醒,只是反覆說著胡話:“我該攔著你的,我怎麼就沒攔著你的……”

她再沒能站起來。

五年前沈氏從山裡撿的狼崽子撐起了這個瀕臨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兩年,有一天她的精神頭出其地旺盛,她叫過沈俊,給了他一塊玉佩:“把阿慶帶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慶的祖父,只有這一點骨血了,總得讓他看一眼自己的親孫子,這也是……他爹的遺願。”沈氏的目光朦朧,決然道:“若是,若是這孩子沒有那個造化,你只需好生護著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認得,玉佩上的圖案是兩條龍。

龍?

十六歲的沈俊還不知道五爪龍紋意味著什麼,在他牽著阿慶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門前時,預感到此行將會艱難萬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一生從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個大彎。

阿慶,是先帝的親孫子。

先帝也不會知道,他唯一的兒子並沒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場陰謀中,他被沈氏所救,卻在最開始的那幾年失去了所有記憶。他只記得有人要殺他,傷勢略好便催著沈氏從村莊躲進了深山。

“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先太子才沒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馬搜到。”之前在宮中,兩人找不到合適時機說話,鄭薇直到今天才解開了所有疑問。

有了先太子前車之鑑,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透過官府遞給皇宮,他輾轉打聽到沈老國公是先太子親外祖,自太子失蹤後,沈家也日漸沒落。

沈家不會願意錯過找到太子遺孤的大功,阿慶跟爹爹長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見過太子的人都不會認為他們毫無關係。

他的運氣卻不大好,剛跟沈老國公接上頭,還不待他入宮面聖,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歸。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慶這個孫子的存在。

至於沈老國公是怎麼用阿慶威脅自己,讓自己為他做事,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宮裡遇到了這一生最要緊的人,這是最要緊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著燈燭下的紅妝美人,芙蓉玉面柳葉眉,寶石花鈿耀人眼。他揮手滅了燈燭,“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說這些話題掃興。”

“唉,我還有個問題,你不怕死嗎?為什麼那時候在宮裡這麼幫我?”鄭薇掙扎著不想讓他得逞。

沈俊輕輕摁住她不老實的手腳,忽然想起那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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