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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為最末”的成見,實在是為難了那一代的中國仁人志士太久太久!
事實上,東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農輕商,對商業的厭惡是一個共同的早期傳統。早期的西方也是一樣:“對商業現象的鄙視對市場秩序的厭惡,並非全都來自認識論、方法論、理性和科學的問題。還有一種更晦暗不明的反感。……對生意人的仇恨,尤其是史官的仇恨,就像有記錄的歷史一樣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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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翁叔平日記》:
“光旭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林義哲條陳,其摺有建海軍、護華商、開地礦、修鐵路、安電報諸項,於籌餉一項則倡言興商業以開餉源,並議借洋款,其於摺內極言工商之重,稱士農工商皆為國之柱石,猶椅之四腿並列,有缺損則顛仆。其論一出,聞者譁然。以其多引管子孔聖之言,太后似為所動,交朝臣會議,敬邸、純邸、文相指其言為是,沈相、寶相、李蘭蓀尚書默無一言,禮邸、單地山尚書(吏部尚書單懋謙)、徐豫如侍郎(徐桐)極言其論之非,餘亦欲辯之,然細審通篇,無處不為聖言,似難以駁詰。……朝議多時,不能決,太后命內監取椅來,以鋸將各椅腿分去一塊,長短不一,置於殿上,曰:‘有能坐而不僕者,乃可禁林義哲之議。’禮邸率先上坐,前僕於地,臉破出血;繼單地山亦上前坐,蹌於階前,唇裂,落齒一枚;徐豫如上前繼坐,亦前僕,倒栽於地,頭破。由是再無上前坐者,林議遂定。不日將見明詔,心中不勝鬱憤,是夜發病。”
第二百二十四章管子為矛
在他原來的歷史時空中,象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把國民分為三等:第一等是哲學家,第二等是戰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業者和農民。在中國,儒家孟子輕蔑地把商人稱為“賤丈夫”。《孟子·公孫丑下》裡便說:“古之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賤丈夫焉……徵商自此賤丈夫始矣。”
然而,當年“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名相管仲,卻是極其少數的重商主義者。最早指出“士農工商”為“國之柱石”的,便是管仲!
管仲興齊,用的正是商人的辦法,司馬遷評論他的當國之道時曰:“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
但也正是管仲變法中有“四民分業,士農工商”的話,頗為後世熟知,也引起了最大程度的誤讀。
管仲把國民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國語·齊語》記載,管仲規劃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千戶。管仲認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流經驗,提高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營造專業氛圍,使民眾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造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造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使子弟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薰陶下自然地掌握專業技能。《管子·小匡》中說:“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
把社會各階層按職業來劃分管理,管仲是歷史上的第一人,這種專業化的商品經濟模式,後來被尊奉為基本形態及指導原則。細緻的職業化分工及世代相傳的制度安排,是中國早期文明領先於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自秦以後,嚴格意義上的“四民分業”就被揚棄了,不過它成了戶籍制度的雛形,而匠籍制度則一直沿用至今。
而引起重大誤讀的是“士農工商”的排序。
後人論及於此,先是用知識分子或有學問的官吏替代了軍士,然後,又認為這是尊卑排序,以士為首,農次之,以工商為末,這就形成了所謂的“末商主義”。而實際上,管仲提出的“士農工商”,乃並舉之意,並沒有先後尊卑之分。
遠古的中國人其實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時期,人們非常樂於、善於經商及從事手工製造業。商亡周興之後,周朝的建國者們在反思商朝滅亡的教訓時認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民眾熱衷工商而荒廢了農業,造成民心浮躁,國基不穩。因此,轉而推行鄙視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制中,工商業者的地位非常低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奴隸地位的臣、妾並列。《易·遁卦》中說:“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逸周書·程典》說:“士大夫不雜於工商。”《禮記·王制》說:工商“出鄉不與士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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