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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劉英就來到宋陽縣公安局。

門警問他找誰?

“我找王兵。”劉英說,她還清楚地記得那個辦案警察的名字。

“王兵不在這兒了,調走了。”

劉英吃了一驚,忙問:“他什麼時候調走的?”

“去年底。”

“調到哪兒去了?”

“這我就不知道了,你找他有什麼事嗎?”

劉英在想要不要告訴他,遲疑了一會兒,問道:“你們現在誰管破案的事?”

“你是指哪方面的案子?”

“殺人的案子。”

“那就是刑事案,現在由新來的張隊長負責。”

劉英果斷地說:“我要見張隊長。”

“你見他有什麼事嗎?張隊長很忙,不是隨便就能見的。”

“有件大事,我想當面跟他說。”

“不好意思,這不合規矩。你可以先告訴我,我進去通報一下,如果張隊長覺得有必要,會親自見你的。”

劉英見他不通融,只好按要求辦了。

門警聽說是人命冤案,哪敢託大,馬上進去通報。不多一會兒就出來了,和氣地對她說:“大姐,進來吧,張隊長在接待室等你”。

劉英謝過他就進去了。

來到接待室,她看見一個身材微胖的中年警官坐在一張長桌旁,走近兩步,怯怯地問道:“您是,張隊長?”

“是的。大姐,請坐吧。”中年警官面色和藹地對她說。

劉英心懷忐忑地在他對面坐下了。

“你今天來找我是為你丈夫的事吧?”張隊長問。

劉英點了點頭,“剛才那個小夥子都跟你說了吧?”

“大概說了一下,但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跟你當面溝通溝通,”張隊長說,“麻煩你把這個案子的詳細情況給我介紹一下。”

劉英只當他要給自己主持公道,大為欣喜,忙把此案的經過一五一十告訴了他,說到後來,情難自己,眼中泛起了淚光,聲音哽咽道:“我丈夫絕對是被冤枉的,他死得太可憐了!”

張隊長神色凝重地聽她說完,問道:“你說那個鍾紅還活著,有沒有證據呢?這種事情可開不得玩笑。”

劉英說:“證據很好找,鍾紅的姐姐說她嫁到山林省清潭市了,你們只要派人去那兒調查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張隊長面露難色道:“這恐怕不好辦。刑偵隊人手本來就少,最近案子又特別多,很難抽出人手。而且僅憑你的一句話,我們也無法判斷是真是假。你既然說被害人鍾紅還沒有死,就應該主動提供她還活著的證據。而不是隨便說出一條真假難辨的線索,讓我們來幫你核實,沒有這樣的操作方法。”

“這可不是我隨便說的,是鍾紅的姐姐親口告訴我同鄉的。你要不信,我把他叫來你親自問一下。”

張隊長搖了搖頭表示不用,說道:“我倒不是懷疑這個,只是你的要求和我們的規定有衝突,就算我同意,局裡多半也不會批准的,最好還是你自己提供證據。”

劉英難以理解地說:“我的要求又不高,這有什麼不能批准的?”

“不是高不高的問題,而是沒有這個道理,如果每一個刑犯的家屬都說自己的家人被冤枉了,證據就在千里之外,我們是不是都要千里迢迢地跑去核實呢?我們不是孫悟空,不會翻筋斗雲,千里之遙可以眨眼就到,請站在我們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們只需要派一兩個人去就可以了,最多三天時間就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耽誤不了多少時間和精力的。”劉英祈求著說。

張隊長被她纏得急了,繃著臉問道:“你能保證我們去了就一定能找到鍾紅嗎?”

劉英沒有回答。雖然她堅信丈夫是被冤枉的,但這一去能否找到“被害人”,她心裡也沒底,畢竟這一切都是聽彭明說的,而他也沒有親眼見過鍾紅。

“就算沒有找到她,你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吧。”她說。

“看吧,連你自己都不能確定,還讓我們去。如果隔得近,我們肯定幫這個忙,但距離確實太遠了,實在愛莫能助,請你理解。”

“也請你理解我一下好不好?我丈夫人都死了,全家的重擔都壓在我一個人身上,我現在帶著兩個孩子,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兒,活得像條狗一樣累。我都沒說什麼,你還那麼多借口,我就這點要求你都不能答應,你還有沒有點良心,算我求你了行不行?”劉英激動得眼淚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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