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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了。

“大姐,請別這樣,你這樣會讓我們很為難,”張隊長說,“有個問題我很好奇,如果鍾紅真的還活著,你打算怎麼樣呢?”

“我想讓你們宣佈我丈夫無罪,給他恢復名譽。”劉英毫不猶豫地說,這個問題她早就想好了。

張隊長一臉為難地說:“這恐怕不行啊,這個案子是法院判的,就算要改判,也應該由他們來做,我們公安局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劉英悲憤地問:“那你們是不是什麼都不能做了?”

張隊長低著頭,沒說話。

,!

“你們是人民警察,人民身上發生了冤案,難道應該袖手不管嗎?而且這個案子還是你們辦錯的,糾正錯誤不更是理所應當的嗎?”

“大姐,你現在說這話未免太早了點吧,在有說服力的證據出來之前,誰都不能隨便說這個案子是冤案,那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還有一點你要搞清楚,就算這個案子真辦錯了,那也是之前的人辦錯的,不是我張峰辦錯的,有什麼不滿你可以去找他,請不要找我。我剛接手刑偵隊半年多,很多情況都不清楚,工作上也有很多難處,還請你多理解。”

“那你告訴我,王兵去哪兒了?”劉英瞪著他問。

“抱歉,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我來的時候他就走了,都沒有來得及辦交接。就算你找到他,估計也沒有什麼用,他只是個辦案的人,最終裁決還是由法院負責。這件事情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去找法院,因為案子是他們判的,是對是錯他們會給你一個說法。”

劉英見他說來說去就是不願意管這事,知道再爭下去也無益,只好憤然而去。

兩天後,她坐車來到洪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丈夫的冤情。和公安局的張隊長一樣,法院的人也告訴她這件事情口說無憑,需要切實的證據。對於她提供的線索,法院無法判斷真假,需要她自己去核實。因為人手有限,法院對此也提供不了什麼幫助,希望她能夠理解。

想到要隻身前往一千多公里外尋找一個自己並不認識的“被害人”,劉英心裡就惶恐不已,活這麼大,她還從來沒去過如此遙遠的地方,這一去不知要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且不說此去能否找到鍾紅,就算真找到了她,也不過只是萬里長征走出的第一步。根據上次的經驗,她知道要想平反丈夫的冤案,必須得請律師打官司。看現在的情況,有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還要打個大大的問號,就算有人願意接,律師費她也很難承擔。丈夫死後,家裡收入銳減,一家人都靠她賣菜打零工勉強維持生計,要供兩個孩子上學已經很吃力了,哪裡有錢請律師?就算真的請了律師也不能保證這官司就一定能打贏,這可是在和公家打官司。一旦提起訴訟,這個案子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就能了斷的,它多半會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法院會傳喚自己瞭解案情,律師會不斷跟自己溝通訴訟相關問題,開庭時要親自出庭。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家裡家外事情一大堆,實在沒有這麼多時間和精力去折騰。丈夫死都死了,就算給他平了反,又能怎樣呢?他也不能死而復生。前思後想,劉英最終還是決定算了。

:()刑警追兇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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