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信訪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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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到這裡來了,希望你給我們主持公道,洗刷我兒子身上的冤屈,我們全家都感激你的大恩大德。”
“你說完了嗎?”工作人員問。
“說完了。”
“你反映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說的句句是實話,沒有一句是捏造的,你們可以派人去調查。”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我們會把你反映的事情轉給石門市公安局處理的,你們可以回去了。”
“什麼時候能有結果呢?”
“通常情況下在六十天以內。”
“要這麼久啊?”張煥英驚訝地失聲說道。
“法律規定是這樣的,如果沒有其他事情,你們可以走了,我們還要接待其他信訪人員。”
張煥英和老公給他道了聲謝,只好遵命離開了。
那個週末女兒回來,兩口子把去信訪辦上訪的事情告訴了她。
張煥英憂心忡忡地說:“我們還以為這事兒很快就能得到解決呢,沒想到要讓我們等六十天,這麼長時間,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啊?”
葉學生也表達了同樣的擔憂。
葉樹慧安慰父母道:“你們不要著急嘛,信訪本來就有一個過程,調查處理需要時間,人家又不是隻處理咱們這一件事情,他們雖然說是六十天以內出結果,但不見得一定要六十天,也許二十天結果就出來了也說不定呢。”
張煥英和葉學生聽女兒這麼說,心裡稍感寬慰,放下焦慮,在家安心等訊息。
:()刑警追兇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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