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小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88章 泡在福爾馬林裡的人頭2,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張家港小趙,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當天下午。

劉志才借袁毅銘想要借住王鼎興隔壁的鍾麒水家的名義,將行李與屍體一起搬到附近。

等到夜深人靜時,兩人將屍體抬到山上掩埋。

芊蓁湖路位於碧潭吊橋以南約一公里,是一座荒涼,陡峭的小山。

對這一切渾然不知的鍾麒水,在案發後大嘆自己倒黴。

據他所說,兩人告訴他生意失敗,債臺高築,現在為了躲債,希望能暫時在此借住。

心想大家都是苦命人的他,於是同意了。

沒想到兩人實際上是要躲避偵查。

屍體最後在屋後地下尋獲。

掘出的孫伯英身體,是用雨衣和布匹包裹。

像一個行李捲,已經奇臭難聞。

被害人孫伯英的遺體。

5日下午。

由其生前友人湯玉銘移送至極樂殯儀館舉行火葬。

治喪費用,則是由兇手處追回死者的四千元有獎儲蓄券支付。

12日,劉志才與袁毅銘兩人被移送到臺北地方法院。

臺北地院於2月19日召開偵查庭,由刑庭推事楊家驤、檢察官張澤涵執行。

劉志才呈上了一紙辯護書。

上面寫著案發之日,他在燒開水,孫伯英突然踢了他一腳,兩人因此吵架。

孫再踢他一腳,他就拿起石頭失手把他打死。

劉志才承認殺人,否認預謀,另一方面,也替袁毅銘開脫。

劉志才說,分屍與包裝都是他一個人所為。

袁毅銘是事後才知道他殺了孫伯英,知情後也不願協助他。

原本,劉志才的計劃是把頭丟在碧潭,身體丟在大溪,雙腿丟在屈尺。

但因為袁毅銘不肯幫忙,才將頭和腿都丟在屈尺。

至於身體的部分,袁毅銘只有幫他挖洞,其他一概不知。

袁毅銘則表示,劉志才殺孫伯英的那天,他人不在臺北,而是在苗栗的朋友家中。

他對這件事從不知情,也沒有對警方承認過,希望庭上代為雪冤。

法院不採信他們的供詞,判決主犯劉志才死刑,從犯袁毅銘有期徒刑五年。

兩人不服判決上訴。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科幻小說相關閱讀More+

顏文字冒險

絕命谷的道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