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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廳放著一個煤氣罐,血腳印從二樓延伸到一樓。

樓上的父母臥室裡有大量的血跡和打鬥痕跡,說明臥室是第一案發現場。

下午兩點,法醫和證據小組進場。

“屍體絕大多數的刀傷都集中在身體上。

但是兩名遇害者頭部都遭到了重創,頭骨都有破損。

手臂有一些防衛傷,男性受害者的左手幾乎被砍斷。

地上有一些拖痕和不規則的血滴,還有一些血掌印。

初步比對,應屬於男性受害者。”

法醫說完後,上了車,離開了現場。

綜合這些勘驗報告,依據周圍鄰居的走訪情況,辦案的警察把目光聚焦到了獨子林清嶽身上。

大家都納悶,父母出了這麼大事情,媒體都報了,林清嶽怎麼一天了還不見蹤跡?

警方開始針對林清嶽進行走訪。

證據小組在林清嶽的臥室採集到幾枚並不屬於受害者的血腳印。

並發現衣櫃中有不規則的翻動痕跡。

這些都說明,林清嶽在案發時或案發後,在這裡出現過。

因為丟失的財物並不多,還有許多很值錢的物件兒都還在家中,警方決定蹲守。

要是謀財,兇手很有可能再回來找一些財物。

而且林清岳家中發生如此大事,他肯定會回家。

與其到處找,不如就在這裡等等看會有什麼收穫。

1998年10月12日早上 6:20。

一輛坐著兩男兩女的車出現在了蹲守警察的視線裡。

車子徑直開到林家大門前停下,四個人隨即進入了林家。

與此同時,四名刑警靠近林家住宅。

其中一人拔槍上前,詢問了幾人的名字。

正是林清嶽和他的朋友賴英毓、蘇彥哲、劉玉燻。

隨後幾人被帶回協助偵查。

期間非常平靜,並沒有遭遇到任何的反抗。

但是他們串供了。

審訊過程中幾人給出的答案出奇一致。

都說那天晚上 11:00 左右離開,開車到陽明山玩去了。

但當再往下問到一些細節時,幾個年輕人就露出了馬腳。

比如當問到為什麼一早回來。

有人回答是在陽明山看到電視報道知道家裡出事了才回來的。

問題是陽明山哪來的電視?

這樣的破綻還有很多。

雖然引起了警方的極大懷疑。

但是依舊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林清嶽就是兇手。

直到一個很小的細節被審訊的刑警發現,案件出現了轉機。

林清嶽洗手時沒洗乾淨。

刑警發現他的指甲裡有暗紅色偏黑的汙垢。

而且每個手指都有。

鑑屍人員採集汙垢後發現這些血跡正是受害者的。

這時林清嶽扛不住了,當場就交代了。

隨即供出了沒被抓的另外兩個人,並講述了 當晚發生的事情。

凌晨2:30左右。

他和蘇彥哲拎著兩把菜刀進入了父母的房間。

林清嶽首先襲擊的目標是父親。

父親驚醒後開始往外跑,蘇彥哲與父親纏鬥在一起。

幾乎同時,母親也開始往外跑,這時林清嶽去追母親。

母親從二樓跑到一樓。

期間林清嶽一直在瘋狂地用菜刀砍著自己的母親。

母親曾經求饒,並試圖爬出門去。

但林清嶽當時已經殺紅了眼,瘋狂地攻擊母親。

在母親失去知覺之後,林清嶽返回樓梯位置開始砍父親。

父親跑到一樓,被砍倒在桌子旁邊。

伸手想抓住桌子站起來時,林清嶽擔心父親反抗, 一刀砍斷了父親的左手。

隨後繼續朝父親猛砍,直到失去知覺。

在這之後,林清嶽用刀架在幾個朋友的脖子上,脅迫他們一人砍幾刀,他覺得這樣他們就是共犯了。

他擔心父母不死,還往父母身上注射了安眠藥、氰化物,並打算放火燒了房子。

隨後幾人離開現場。

但他們未曾想到火沒著起來,現場被完整的儲存了下來。

事後查明,林清嶽一共砍了父母106刀。

如此溺愛的父母,這樣的家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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