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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襲,劇作家的法寶,歷史學者一筆帶過的內容。
檔案和史料往往重點記錄突襲的成果,對於準備過程卻輕描淡寫。
彷彿將帥只要威風凜凜地下令“突襲”,剩下的一切就都會水到渠成。
然而突襲的重點實際上不在於戰鬥打響以後,而在於出擊之前。
高風險的作戰行動需要細緻周密的謀劃和偵察:工事如何?地形如何?哨衛有多少?從哪個方向進攻能出其不意?
突襲赫德諸部的營地更是難上加難。
因為赫德人知道自家營盤防禦薄弱,所以往往佈置大量騎哨和流動哨,哨衛之間的聯絡也十分緊密。
以步兵進攻,除非是命運女神垂青,否則等不到抵近就會暴露行蹤。
唯一的辦法是動用大批騎兵,以速制速、以騎擊騎,搶在赫德人有效組織之前擊潰他們。
很可惜,羅納德沒這條件。
他手上僅有幾十匹繳獲的馬匹,大半不堪用。而且為了躲避特爾敦人騎哨,他將出擊陣地佈置在渡口兩公里之外。
兩公里,太遠了,衝鋒就是徒耗體力。
所以羅納德選擇了另一種“突襲”方式——走過去。
當然也不僅僅是“走”這樣簡單,準確地說是“從河灘走過去”。
目睹上千帕拉圖人魚貫走出森林,沿著河岸緩緩逼近,青翎羽[朵歹]下意識下想要逃跑。
倒不是朵歹膽小怯懦,而是對於遊牧為生的赫德人而言,逃跑幾乎是一種本能。
一種常年在猛獸環伺的環境生存培養出的本能。
就像馬一樣。馬看似很膽小,哪怕是地洞竄出一隻兔子也會被嚇得落荒而逃。
可如果它花時間分辨來的是什麼,那下次就不是竄出一隻兔子,而是被熊剖開肚子。
不管怎麼樣,逃跑準沒錯。
敵強我弱,逃跑是應該的;敵弱我強,先逃跑看清情況,然後可以再掉頭殺回去嘛。
朵歹弄不清楚兩腿人的意圖,更擔憂森林裡還有伏兵。
渡口的特爾敦部眾差不多有三個百騎隊的規模,但是“三百部眾”不等於“三支百騎隊”。
這些部眾分屬於十幾個不同的家族和頭領,心不合、力不齊。
如果硬碰硬,鹿死誰手尚未可知。
反過來說,如果暫時逃跑,那事情就簡單多了。
帕拉圖人只有兩條腿,不僅追不上他們,也帶不走任何女子財貨。
一旦拉開空間,以馬代步的特爾敦人輕易就能掌握主動權。
到那時,三百特爾敦輕騎對付一群被婦孺拖累的帕拉圖人,還不是輕而易舉?
“捏格兒(作戰計劃)”很美,但是走起來很麻煩。
很完美,但是做起來很麻煩,
一來,朵歹驅使不動別家子弟——諸科塔已經在爭搶羊皮筏子,一個一個都想先把自家掠獲送過河。
二來,朵歹也舍不下他擄到的東西。
此地帕拉圖人的手段,朵歹已經領教過了——從來是帶不走就統統燒掉,狠辣又無情,甚至還不如特爾敦人愛惜財貨。
若是朵歹前腳強迫諸科塔扔下家當,後腳兩腿人一把火將東西都給燒了,那事情可就麻煩嘍。
“手推車、吝嗇商人與狼”的劇目在大角河畔的渡口再次上演。
究竟是要屁股上的肉?還是要車裡的貨?兩難抉擇擺在青翎羽朵歹面前。
曾經有一位偉大的軍事家寫下這樣一條軍事原則:“如果進攻想要取得勝利,就要攻擊敵人防守薄弱的位置。”
某些時候,這條格言也可以反過來使用。
例如羅納德帶領民兵攻打的渡口,特爾敦人的防守力量不算很強,可是防守的意志卻絲毫不薄弱。
親衛很快給朵歹帶回訊息——附近的森林已經找遍,沒發現有伏兵。
也就是說……眼前這群帕拉圖人是孤軍?朵歹忽然覺得勝算很大。
另一邊,羅納德同樣對勝利堅信不疑。
兩軍主將都懷著必勝的信心,那戰鬥的爆發就不可避免。
猶如牧羊人將混在一起的羊群輕易區分開,特爾敦頭領就這樣把部眾編排。
朵歹親率披甲精銳,擇地勢高處下馬觀戰。特爾敦甲士席地而坐,靜靜等候戰機。
無甲的屬民、奴隸分別由頭人領著,十幾人一夥。
他們或是遠遠掠陣放箭,忽地又直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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