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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作虛偽矯情,甚至讓他鄙夷,我也願意。夕陽都快完全落下了,我才心裡亂哄哄的騎車往家去。談判失敗,雖然後來沒有再吵起來,但我們也都沒能說服對方同意自己的觀點。我唉聲嘆氣地蹬著車,點兒背,命苦不能怪社會。人家女生遭逢第一次告白多半會用“心如撞鹿”來描述自己的心境。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文藝腔,但我肯定我的心情絕對不是。害羞的成分少到可以忽略不計,擔心被別人發現的恐懼倒佔據了半壁江山,剩下的統統是憤怒。對,是憤怒。我這人還就是不識抬舉,這種不識抬舉不是被師長灌輸的“自愛”理論造就的孤芳自賞,而是天生的桀驁不遜。隱藏在我溫和“萬事好商量”微笑下的,是我極度的自我意識,或者可以理解成自以為是。我不喜歡自己被打擾,尤其是在我心無旁騖地做一件事的時候,外界的打擾會讓我情不自禁的怒不可遏。從小接受的禮貌教育又叫我沒辦法揭下溫文爾雅的面紗破口大罵來宣洩自己的不滿。可想而知,每次“橋北”塞信給我或者在半路截我放學的時候,我有多鬱悶了。(我承認,我不厚道,那時侯我們學校的同學都管他叫“橋北”,久而久之,我也記不得他的本名了。)小女生的溫柔可愛我基本上絕緣,驕傲任性之類的壞脾氣倒是十成十的一點也沒落下。拒絕他的告白以後,我再也沒有給過“橋北”任何好臉色。他家其實跟我家是完全相反的方向,每次他都是騎車跟我並排,把我送到家以後再自己回去。想想看,從他們學校到我們學校,再一來一回也要近一個小時,風雨無阻。聽上去是不是很讓人動惻隱之情,可是真正落在自己身上時,我只覺得恐慌而困擾。每次一放學我就拼命地蹬車,倘若哪天他沒能趕上我,我就跟買彩票中了獎一樣開心。可以非常不浪漫的說一句,那個時候,橋北對十三歲的我而言,簡直就是恐怖的夢魘。我每天都在祈禱,祈禱他們老師今天拖堂,祈禱我可以順利甩開他,祈禱我能夠一路平靜的回到家。我不敢逛街,不敢跟同學出去玩,小鎮太小,我的交際圈子太窄,我稍微放鬆警惕,就會被他逮到。我們就好象貓捉老鼠一樣,一個拼命追逐,一個拼命躲藏。我無數次對他怒吼,你不要再來煩擾我了,不然我就報告老師去。他在我的咆哮下日益沉默,可是等到第二天放學鈴聲一響,他又會站在校門口等我。我那時被他逼急了,連番強都學會了。(上小學三年級以後,我就變成了乖巧的好學生。)可惜我沒辦法把腳踏車也一併翻過去啊。我想他也知道我說報告老師也只是嘴上說說而已,莫名其妙的羞赧和畏懼,我根本就沒有勇氣把痛苦向任何人傾訴。因為他並沒有什麼出格的舉動,甚至說可以表現的非常文雅。(除了不斷的寫情書交到我手裡和堵我放學以外,沒有其他的舉動。送我禮物,我肯定會扔回去。)學校裡知道這件事的人並不多。由於害怕此事曝光,對於任何涉及男女關係的事,人們總會把責任想當然的歸咎到女生身上,無論她是何其無辜。我試過跟他溝通,向他解釋,可是效果等於對牛彈琴。他只會安靜地看著我,半晌,幽幽地開口,你是不是喜歡其他人。沒關係,你告訴我,讓我也見一見,如果他比我好,我就放手,我會祝福你。“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自說自話。”我幾近崩潰,“我有沒有喜歡的人關你什麼事,你憑什麼管我的事!”“那你就是沒有喜歡的人了,那你為什麼不能考慮一下我,我真的很喜歡你。”“你喜不喜歡我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心力交猝,恨不得踹死他,“你能不能不要這麼自以為是,我憑什麼一定要有個喜歡的人,我憑什麼一定要非要跟誰在一起,我憑什麼就不能自己自由自在?你告訴我,你憑什麼一定要騷擾我?就因為你喜歡我,你就可以這麼自作主張的打擾我嗎,你怎麼可以這樣自私!”說到後來,我眼眶都紅了。學校裡已經開始有流言蜚語流傳。橋北在我們鎮的同齡人中很有知名度,我又是以全校第二的成績進的初中,這樣的兩個人光名字糾纏在一起就是賣點了。何況,還有很多人看到他送我回家。初中實際上已經有不少同學在談戀愛了,我從來都是以中立的態度看待這些。可是我不反對不代表我也想,我的生活並沒有留下空間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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