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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旬又悶了半晌,忽而又說:「今天的事不要對任何人講。」頌安眼睛都不敢抬,「喏。」從發生那件事之後直到現在,已經過去好幾個時辰了,衛旬的情緒也已經變了幾番。剛剛離開程家的時候,他真是氣得七竅生煙,只恨自己多管閒事,怎麼救下了這麼一個瘋瘋癲癲的小白眼狼,不僅不感謝他,還把他當成了採花賊,對他又打又撓,真是氣煞人也!他真是很想衝進去好好地和這個小女人理論,可他又不能這樣做。首先,他是私闖民宅進去的;其次,他堂堂一個男子漢,卻被一個小丫頭抓得掛了彩,所以他只能吃下這個啞巴虧,真是倒黴。正事沒辦成,反而被當成了採花賊,還破了相,這要是出門被人瞧見了,不被笑死才怪。不過現在時已入夜,衛旬腦中的怒火終於燒盡,硝煙彌散開來之後,居然顯現出那個女人的模樣來,而且久久都不曾消失。她靜立在涼亭中,白衣紅唇;她沉浸在湖水中,雪膚烏髮,每一個她都美得仿若畫中不染纖塵的仙子,就那樣生生地走入他的眼中。可當她醒來之後,卻又變得張牙舞爪、惱羞成怒,那雙烏黑明亮的眸子就像是蒙了凡塵的珍珠,少了仙氣,卻平添了幾分明豔與生動。不過在甦醒之前,她整個人都格外狼狽,彷彿浸泡在水中的宣紙,褶皺又潮溼,連那原本紅豔豔的唇瓣都變成了青紫,再加上他刻意捏鼓了她的臉,所以當自己吻下去時,她就像顆皺巴巴的軟包子……所以他為什麼要對一顆包子念念不忘?這時,頌安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三爺,您的鮫珠呢?」衛旬一時沒反應過來,「嗯?」頌安的眼睛挪向他的脖子,「鮫珠……」衛旬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察覺到那裡空無一物之後不由得一驚。鮫珠有鮫人之淚的美稱,金黃色的鮫珠更是珍貴非常。這枚鮫珠對衛旬來說可謂是意義非常,他的娘向氏是標準的女中豪傑,一直隨他爹征戰,她懷上衛旬時已經將近四十歲,向氏本以為自己臨盆之期未到,又向來身強體健,所以在大肚便便之際還和爹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結果沒想到產期提前,就將衛旬生在了戰場上。他出生第二日,大戰便隨之告捷,爹認為這是衛旬給他帶來的好運,所以將敵國頭領頸上的本命鮫珠虜來送給了剛剛降生的衛旬,此後便對這個生於戰場的老來子格外疼愛。對衛旬來說,這顆鮫珠算得上是一種榮耀,也是爹留給他最珍貴的禮物,所以他自降生到現在,從沒有摘下來過。頌安擔心地說:「三爺,那鮫珠可是……」衛旬自然知道鮫珠的重要性,不禁臉色一沉,恐怕是丟在程府裡了。可今日他去了程府的事又不能讓人知道,所以還不能明目張膽地去找,哎,真是頭疼!衛旬推開頌安的手,嘩啦一聲從桶中站起來,然後雙臂壓在桶邊一撐便躍了出去。他伸手扯過屏風上的大汗巾,一面大剌剌地擦拭著身體,一面不著片縷地往裡走,「找機會溜程序府,無論如何也得把鮫珠給老子找到。」頌安連忙道:「喏。」程元珠將程元秀與情郎私會的情景描述得那叫一個繪聲繪色。把金珠交給大夫人後,她不僅一口咬定它是程元秀與男人的定情信物,還說在她落水之後隱約也看到一個男人逃走了,所以程元秀一定是在和男人私會的時候不慎落水的,而且她又不會游泳,落水後怎麼上來的呢?肯定是被那個男人救的,所以一番推敲下來,程元秀與人私訂終身的事就是證據確鑿的事實了。大夫人聽後大怒,但在發難之前,程元秀就病倒了。她受驚又著涼,回房後就發起了燒,病得氣勢洶洶,接連幾日才好轉。三日之後,程元秀才從昏睡中清醒了過來。當時屋中沒有人,她睜著焦距渙散的眼兒看著一處,情不自禁地開始回想起那日發生的事,那次事發突然,加上之後程元珠搗亂,她其實都沒弄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程元秀閉上眼回憶了一下,她記得那日大夫人心情很好,特意叫了千客居的流水席,還請了戲班來唱戲,而她之所以會如此慶祝,是因為都城侯府來向程元珠提親了。程家盯著都城侯府夫人的位置已經不是一兩日的事,上京的人都知道,侯爺夫人一直在為三爺衛旬尋找合適的妻子人選,所以程家一直都很積極地和侯府保持聯絡。總之經過多方努力,總算讓嫡女程元珠入了侯爺夫人的法眼。大家都知道侯爺一向看重自己的麼弟,以後八成是要把爵位襲給衛旬的,所以眼看著自家女兒就要成為下一位侯爺夫人了,這教大夫人如何能不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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