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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竟寧很冤枉:“羽毛球不是我的強項,我是真打不好,並非故意相讓。”“呵,齊了!”司濛驚詫道:“我還以為你是十項全能選手,沒想到竟然也有不擅長的東西。”晏竟寧:“晏太太,那你可就高估我了,哪有人什麼都會的。”說話間小半碟曲奇餅就進了司濛的肚子。“濛濛,你最近胃口很好啊!”暖陽之下,男人本能地眯了眯眼。司濛咧嘴一笑,說得很是理所當然,“冬天嘛,就是長膘的季節啊!”晏竟寧輕輕一抬手就看到了一棵光裸的大叔。那樹高聳健碩,筆直地立在院子裡。他揚手指了指,壓低聲音問:“是那棵樹嗎?”司濛的嘴裡塞得滿滿當當的,聽到男人清潤好聽的嗓音猛然抬頭,“什麼?”“廣玉蘭是嗎?”順著男人的目光看向遠處,她點點頭,“是。”一棵長進了司濛生命裡的樹。幼年的自己,透過逼仄的小窗,靜靜地看著它。那是當時自己唯一的寄託。而晏竟寧又何嘗不是和那棵樹一樣,真正地長進了她的生命裡,讓她此後的人生變得不一樣。成為她強有力的倚靠,也是全部的希望。☆、 第50陣風第50陣風頭一日還是豔陽天,第二天晨起,卻見陰雨綿綿。宛丘的天氣竟也和橫桑一樣多變,反覆無常。宛丘有句古話:“清爽冬至,邋遢年。”意思就是說冬至那日若是大晴天,除夕便是雨天。反之冬至若是下雨,除夕就會是大晴天。準不準司濛不知道,也沒真切地去驗證過。不過在她兒時的記憶裡,那些老者都是很信的。天空灰撲撲的,雨絲纏綿,天光暗淡。遠處的樹和建築藏匿在慘淡的天光之下,朦朧縹緲。一下雨,寒意越發明顯,絲絲縷縷,無孔不入。冷風一吹,骨頭都能給人凍掉。吃過午飯,司濛睡了一覺,然後再去郊區的墓地。近來總是嗜睡,一天到晚總也睡不夠。睡得昏昏沉沉之際,她被人叫醒。朦朧見,看到晏竟寧的臉,“濛濛,到時間了,醒醒。”男人的嗓音低迷而清潤,好聽極了,像是雨滴敲打在芭蕉葉上頭。其實真要究根溯源,她最先對晏竟寧有印象便是因為他這管嗓音。他的聲音似乎有種與生俱來的魔力,只要一入耳,卻過耳不忘。過去她一直覺得神奇,不知道原因。如今想來這便是命運的神奇之處。或許她命裡就該遇到她,他的出現,讓她接下去的人生髮生了劇烈的改變。她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好睏啊,沒睡夠!”晏竟寧啞然失笑,抬起腕錶看了眼,說:“你都睡了兩個多小時了,還沒睡夠啊?你最近怎麼這麼嗜睡?”她撈起毛衣套在身上,很是不解。她嘟囔:“我也不知道啊,老是覺得睡不夠。”晏竟寧悠悠道:“你說說你,春困秋乏,夏天嫌熱,冬天嫌冷,一年到頭就知道窩在家裡睡覺。你就是睡出習慣來了。”司濛:“……”她癟癟嘴,沒反駁。抬了抬手臂,指揮道:“幫我把大衣拿過來。”晏竟寧瞅一眼掛在衣架上的那件咖啡色的毛呢大衣,當即皺了皺眉,“穿羽絨服,今天這麼冷,山上的氣溫恐怕會更低。”“好。”她聽話地點點頭,“那你幫我送櫃子裡翻件羽絨服出來。”晏竟寧替她從衣櫃裡拿出來一件黑色的長款羽絨服。這是司濛出嫁之前的衣物。當初結婚突然,婚禮一辦,人就留在橫桑了。這些衣服都沒來得及搬過去。如今正好可以應急。套上了厚厚的羽絨服,司濛又順道把圍巾和毛線帽都給套上,全副武裝。長輩不宜給小輩掃墓。秦琬歌沒去。司家那幾個兄弟都有工作,自然也去不成。一道去的除了司濛和晏竟寧,還有袁叔。袁叔給兩人開車。雨天,天氣昏沉無邊,更添幾分蕭索。司瀠葬在郊區的墓園,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群山環繞,遠離城市的喧囂,環境倒也雅緻。車子停在山腳,有條小路蜿蜒曲折地通往山頂。小路經政府修整過,灌了水泥,路兩旁很乾淨,連雜草都看不見幾棵。陳叔撐了把黑傘,在前面帶路,晏竟寧和司濛跟在後面。郊區草木清寒,蕭索荒涼。小路兩旁皆是成排筆直高聳的松樹。樹梢之上松針碧綠,綠意盎然。地上則鋪了厚厚的一層松針,枯紅的色調,像是一條地毯。腳踩上去,鬆軟無比,脆脆的發響。“袁叔,葬禮那天,有人來送她嗎?”司濛眉眼低垂,神色自若。袁叔走在前面,聽聞司濛的話,腳步一頓,扭頭輕聲說:“有,特別多,她的粉絲都擠滿了。”百曉生短暫而充滿傳奇的一生,幾乎是整個油畫界的神話。離開時也是轟轟烈烈的,有無數人來送她。沒有人知道她曾病入膏肓,對自己的姐姐做了一件又一件瘋狂的事情,將姐姐逼得抑鬱。也不會有人看見她癲狂瘋魔的樣子和那兇殘醜陋的嘴臉。隨著她的自殺,她的離開,一切都化為泡影,歸於寂靜。百曉生依舊是百曉生,是神一樣的存在。人們只會記住她的音容笑貌,記住她美好的樣子,記住她是天才美女畫家。司濛曾經真切地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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