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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孩子搶回來了,但如今她長了幾歲年紀,又在參謀處裡受了歷練,言談舉止便都增添了許多的人味‐‐具體說來,就是她知道給自己和他人留餘地了,再具體一點的講,就是她說話做事之前都會先思先想,不像當年那樣,翻臉如翻書了。

臨來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議過,她有些不安:&ldo;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給我們了?&rdo;

段人龍點了點頭,也有同感。

&ldo;那……&rdo;

段人龍抬手撓了撓短髮,猶猶豫豫的說道:&ldo;要是咱們和金家做親戚,常走動,那麼……&rdo;

段人鳳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爾提起金效坤來,會下意識的稱他一聲&ldo;大哥&rdo;。平心而論,他認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裡,也許比跟著他的親孃和舅舅強。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確實是愛那個孩子,這一點他早就看出來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麼慢條斯理和藹可親的,孩子若是和那麼個伯伯朝夕相處,一定能夠活得輕鬆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紳士派頭,絕無吃喝嫖賭抽之類的惡習,對於孩子來講,足可以做個很好的榜樣。

總而言之,段人龍認為金效坤幹別的或許不在行,但是做個長輩養個孩子,還是能勝任的。而若是真把那個孩子接回來,那麼妹妹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了:一是帶著孩子隨軍,二是辭職回家養孩子。

段人龍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樣高看著妹妹,總覺得妹妹是個女中豪傑,應該做出一番勝過男子的事業來。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門瞧瞧就是了。或者乾脆就讓孩子在兩家輪換著住,讓雙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別落在金玉郎那小壞種的手裡,那就一切都好說。

對待哥哥的這一番看法,段人鳳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則是不以為然。金玉郎是壞種不假,金效坤也未見得善良到哪裡去,真善良的人,腦子根本就不會有殺弟弟奪遺產的念頭。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裡養。

這回她不是孤身一人出行,身邊也帶了兩名便衣保鏢。段人龍提前派人在北京為她安排了下榻之處,於是她在北京先從從容容的休息了一夜,翌日上午才登上火車,前往了天津金宅。

在花團錦簇的金宅,她受到了熱烈歡迎。

傲雪以著女主人的身份出了面,挺不好意思的見了她,這不好意思的原因甚多,其中之一就是她如今的未婚夫,乃是她先前的大伯子,而且她與段人鳳都和金玉郎有過一段關係,提起來總像是有點不堪回首。而段人鳳想起自己還曾吃過她的醋,也暗暗有點臊得慌。

當年她們二人就是各有各的風格,如今隔了許久再見,越發的不是了一路人。傲雪胖了,一張白臉圓得團團,眉目如畫,看著真是甭提多麼有福氣了,入宮做皇后都夠格。而段人鳳不施脂粉,則是走了颯爽英姿的路子。

傲雪不好意思歸不好意思,並沒有缺了禮數,她歡聲笑語的招待了段人鳳,以至於金效坤都後退一步成了配角,奶媽子也抱著金寶兒登了場,段人鳳走到金寶兒面前,就見這孩子長得粉雕玉琢,一瞧就是個嬌生慣養的娃娃。試試探探的伸了手,她從奶媽子懷裡抱過了金寶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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