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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指點地點,這可是省了許多的事兒。

當然,這一制度在南方比北方好執行的原因也正在此。

南方氣候溫暖,田地裡農活遠比北方多,可以說一年四季農戶田地裡就沒多少空閒的。

農民自然不願意耽誤時間做這些事兒,現在好了,可以節省出時間繼續忙地裡的事兒,官府包原了接下來的活計,多花錢也是應該的。

而北方,農閒時間則較多,官府推行此法,若分攤不均,農民自然不甘,由此極易引發民變。

說白了,這就是地域差別引發的問題。

南方田地產出多,而北方則少,大明稅制原則上都是統一的,當然個別地方因為朱元璋的緣故,較周圍重一些。

但拋開特殊情況不談,稅率其實一樣,這就導致南方農戶在承擔相同賦役後還能勉強夠活,而北方農戶則生活困窘。

明末,因為攤牌農稅被定為南北一樣,導致北方農民因活不下去揭竿而起,紛紛起兵造反,而南方則相對安定,就是這個道理。

這次,魏廣德就著重把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告訴隆慶皇帝,讓他心裡有個底。

雖然明朝的皇帝現在還保留著春耕祭祀的儀式,可對於土地屬實沒什麼概念,只以為土地一樣,最多就是平地和坡地會有些許不同,卻沒有意識到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巨大這個細節。

不過應該承認,當初朱元璋劃分天下府縣,以此定下來的稅額其實是科學的。

雖然現在有些跟不上時代進步,可並不能否掉他思路是正確的,只不過是明廷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改。

想想為什麼會出現崇禎二十三年的黃冊,就知道原因了。

從建國到亡國,大明幾乎就是一成不變,從青壯走向衰亡,必須佩服朱元璋,設計的制度居然能延續近三百年國祚,也實屬不易。

“按你說的,就算是在江南施行後,再推行到北方,也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出現問題。”

隆慶皇帝不傻,魏廣德又說的深入淺出,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

“江南推行,主要目的就是找到一個合適的攤丁入畝的方式,北方借鑑,以此完善出一套適合南北的徵稅方法,並不是要把江南的方式直接套用到北方。

戶部考慮,江西的試點至少兩年,完善後再繼續在南方推廣,然後再說北方的事兒,屆時吏部也會有相應的調整。”

魏廣德的話已經說得比較明白,江南在執行此政策表現出眾的官員,應該就會被調到北方繼續進行這個工作,相應自然要給予升遷。

他們在南方經歷了一條鞭法的完善工作,自然知道該如何找到解決辦法。M.biQUpai.

調有經驗的官員參與北方稅法推動,當然比地方官員拍腦殼搞出來的稅法要合理的多。

“行,既然內閣和戶部都覺得可行,那你們就繼續做這個事兒,朕不反對你們試行此法。”

隆慶皇帝終於還是點頭,不過接著就補充道:“江西事可以下旨,但不下明旨。”

好吧,隆慶皇帝依舊覺得這麼快就推翻剛定的政策,身為皇帝的他有些覺得臉上難堪。

所以,旨意可以下,但不會登上邸報,搞得盡人皆知。

“先前,你說的攤丁入畝,據朕所知,丁稅乃是歷朝歷代都徵收的稅賦,怎麼聽你話裡的意思,似乎這稅徵的不妥。”

隆慶皇帝忽然又想起魏廣德先前的話,“攤丁入畝”,第一次聽到這個詞兒,有些新鮮。

不過這詞的意思也好理解,不復雜。

自秦始皇統一全國後,頒佈“使黔首自實田”的法令,令地主和有地農民自報佔有土地數,按定製繳納賦稅,同時還徵收“戶賦”和“口賦”。

漢王朝建立後,承襲秦制,“既收田租,又出口賦”。

唐初頒佈均田令,受田丁男,承擔交納賦稅和服徭役的義務。

唐武德七年頒佈“租庸調法”,規定每丁每年向國家交納租粟二石;調隨鄉土所出,每年交納絹或綾二丈,綿三兩;不產綿的地方,即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此外,每丁每年還要服徭役二十日,閏月加二日;如無徭役,則納絹或布替代,每天摺合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

此時朝廷的賦役其實和後世“攤丁入畝”是剛好相反,把田稅攤到人頭上。

但是自安史之亂後,百姓田地“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併”,以丁戶為本的租庸調法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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