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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點。
寧稚回家和張晗說起此事。
張晗安撫寧稚:“法庭不會根據網民的聲音審案子,放寬心。”
寧稚說:“程儒言建議讓馬慧慧出庭作證。”
張晗想了想,說:“我也認為應該讓馬慧慧出庭作證。趙春梅作為證人,證言的可信度確實不夠,但如果加上馬慧慧,就不同了。”
寧稚難過道:“可馬慧慧還太小了,讓她面對這一切,對她來說太殘忍了。”
“和法官、公訴人聊一聊吧。把馬慧慧的情況和他們說說,儘量在最大限度內保護馬慧慧的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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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醍醐灌頂。
翌日,她去了房山法院一趟,找到許小屏一案的主辦法官。
馬慧慧還是未成年人,基於《未成年人保護法》,主辦法官聽完寧稚的陳訴,相當慎重,立刻打電話讓案子的主控官來了一趟。
三方協商之下,主辦法官同意讓馬慧慧以影片作證的形式進行作證,並且當場告知寧稚,第三場庭審排在下週一。
週五下午,寧稚去淶水中學接馬慧慧到北京。
她告訴馬慧慧,下週一需要她出庭,坐在電腦前,把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告訴法官,馬慧慧表示自己願意。
週末,寧稚帶馬慧慧去理髮、買書,也買了新的裙子。
馬慧慧由於長期營養不良,原本頭髮又黃又幹,寧稚讓髮型師幫她做了柔順,剪了個齊劉海,看上去可愛、精緻許多。
這是時隔三個半月,許小屏再見女兒,馬慧慧看上去狀態好,會讓許小屏感覺到安慰和積極的求生意志。
週一,第三場庭審日。
寧稚讓馬慧慧穿上新裙子,是一套jk裙,格子百褶裙搭配白襯衫、和裙子同色系的領結,長髮綁成馬尾。
程儒言來接她們,又一起去接了趙春梅。
趙春梅一上車,看到馬慧慧,就問:“這女娃誰啊?”
寧稚說:“許小屏的大女兒,今天要出庭作證。”
趙春梅打量馬慧慧的身子:“原來是老馬的大閨女啊?確實有少女樣了哈。”
寧稚打斷她:“孩子什麼都不知道,你說話注意點。”
趙春梅訕笑片刻,轉而問:“我是不是今天作證完,就不用再來法院了?”
寧稚說:“不好說。在案子結束之前,你最好別亂跑,指不定哪一天還得出庭。”
趙春梅撇了撇嘴:“這每天都住酒店,有人伺候,我當然樂意啦,反正你們幫我付房費。”
她絮絮叨叨地又說了一通,寧稚沒再回應,她就去同程儒言打招呼,程儒言看都不看她。
來到法院,寧稚把趙春梅和馬慧慧安置好,進刑事法庭。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法官入席,回顧案情。
公訴人申請趙春梅出庭作證,寧稚有些緊張,因為這一週的時間,公訴人肯定能查到趙春梅一些不好的地方。
趙春梅入證人席。
公訴人:“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趙春梅有點不耐煩地撇了撇嘴,說:“上次不是介紹過了?”
審判長:“證人,請回答問題。”
趙春梅:“我之前賣給過馬遠車。”
公訴人:“請你解釋一下,什麼叫做‘賣給過馬遠車’?”
趙春梅:“就是他付我錢,我就讓他睡。”
公訴人:“馬遠車每次付你多少錢?”
趙春梅:“一開始是三十塊,後來漲到五十塊,就再沒漲過。”
公訴人:“也就是說,只需要五十塊錢,就能買你的身體?”
趙春梅沒好氣地點點頭:“嗯。”
公訴人:“請你回答‘是’,還是‘不是’!”
趙春梅開始煩躁:“是!”
公訴人:“現在如果有一個人花五千塊、甚至五萬塊錢收買你,讓你到法庭上說一些話,你願意嗎?”
趙春梅激動道:“我當然不願意了!做偽證是犯法了,你以為我不知道啊?我雖然沒讀什麼書,但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我還是知道的!”
公訴人:“這麼說來,你認為自己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從不做違法之事,也不屑因為金錢而違法對吧?”
趙春梅:“當然是!我如果想做違法的事情,我何必去賣春!”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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