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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動作,寧稚就知道不妙,對趙春梅不利的證據要出來了。

公訴人:“審判長,我方申請提供新證據。”

審判長:“新證據是什麼?”

公訴人:“新證據是趙春梅的案底。三年前,趙春梅曾經因為犯了幫信罪而被判有期徒刑22個月,緩刑兩年。”

審判長:“同意公訴人提交新證據。”

公訴人:“趙春梅從2018年開始,透過租借自己名下的借記卡數十張,給電信詐騙集團用於洗錢用,涉案金額過億,她從中牟利人民幣兩萬多元。”

趙春梅:“我不知道他們用我的卡洗錢啊!他們只是說找我租卡,我什麼都不知道。”

審判長敲法槌:“請保持安靜!”

寧稚看向合議庭。

審判長蹙眉看著新證據材料。

寧稚有點慌。

她沒想到趙春梅竟然有案底!且是幫信罪!

公訴人:“證人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不為金錢做違法之事,但事實是——她可以為了兩萬元,就出賣自己的銀行卡,並因此留下案底。這顯然與她口口聲聲說的——不會為了錢去做違法的事,相悖。”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還有沒有什麼問題要問證人的?”

寧稚回神,把話筒拉到跟前,看著合議庭,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一個人幾年前犯罪,不意味著她會一直犯罪。且被告人許小屏身為一名需要靠撿廢品才有飯吃的殘疾人,她沒有金錢去收買證人,所以不存在公訴人所說的,證人為錢作假口供。那天我方的證人二,被害人的同事也說了,被害人故意不給被告人生活費,逼被告人外出撿廢品換取生活費。”

,!

審判長:“辯護如果沒有問題要問證人,證人可先離席。”

寧稚:“我方申請新的證人馬慧慧出庭作證。”

原本還萎靡不振的許小屏,雙眼忽然亮了亮,看向證人席。

審判長看向眾人,說:“由於馬慧慧還未成年,根據《少年兒童保護法》,馬慧慧將進行影片作證,不出現在法庭,公訴人和辯護人請看螢幕。”

寧稚看向桌上的螢幕。

螢幕閃了閃,馬慧慧出現在畫面裡。

寧稚對她笑了下,她也對寧稚笑了下。

審判長:“辯護人請提問證人。”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馬慧慧:“我叫馬慧慧,今年13歲,是淶水中學初一3班的學生,我的母親叫許小屏,我的父親叫馬遠車,我家住在房山區xxxxxxxxxx。”

寧稚:“證人,請你告訴合議庭,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

馬慧慧:“那天晚上,我本來已經睡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爸爸媽媽在吵架,我就醒了。”

寧稚:“你醒了之後,看到了什麼?聽到了什麼?”

馬慧慧:“我看到我爸爸壓在我媽媽身上,我媽媽不樂意,一直掙扎、哭……我爸爸就罵罵咧咧地跳下床,跑到我床邊來拉我……”

寧稚:“你爸爸為什麼拉你?他拉你的時候,有說什麼話嗎?”

馬慧慧:“他說——你以為老子稀罕你?老子找別個……”

寧稚:“然後呢?”

馬慧慧:“然後媽媽就哭得很傷心,跑了過來,跪下求他,說‘你別動閨女,我樂意,我樂意’……然後爸爸就被媽媽拉回床上。”

寧稚:“許小屏把馬遠車拉回床上,發生了什麼?”

馬慧慧低下頭,一張臉憋得通紅:“他把媽媽壓到床上,跟她做那種事……媽媽一直哭……我從來沒見她哭得那麼絕望,那麼傷心。”

寧稚看向合議庭,就見審判長也紅了眼眶,就連方才還一直咄咄逼人的公訴人,都嘆著氣地搖頭。

寧稚深吸一氣,看向影片裡的馬慧慧,問:“他們持續了多久?”

馬慧慧:“後來我就睡著了,我不知道有多久。”

寧稚:“之後呢?”

馬慧慧的頭更低了,眼淚砸在桌上,哭腔明顯地說:“我再醒來的時候,媽媽拿著刀,騎在爸爸身上,砍他的脖子……”

:()玫瑰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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