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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志偉趁著到吉祥閣吃早飯的時間,對於豔豔簡單地說:

“豔豔,我要回家一趟,坐今天上午的班車走。”

突然的決定,令於豔豔措手不及。她對領班李姐說了一聲,跟志偉一起來到飯店門口。站在路邊的臺階上,於豔豔低聲地問道:

“志偉,你怎麼突然決定回家呢?前幾天你不是說過,五一節你哪裡也不去嗎?是家裡有什麼事嗎?”

為了志偉,她放棄了輪休,放棄了回家看望父母,只想在這幾天裡好好陪伴著他。

志偉無言。是呀,該如何解釋呢?

“沒啥事,豔豔,你進去上班吧,我走了。”

志偉說著,提起揹包向車站方向走去。

“等一下,你在這裡等我一會兒。”

於豔豔快速地說,沒等志偉答應,她轉身跑進飯店換下工作服,去後院推出她的單車。

“走吧,我送你去車站。”於豔豔說著,把志偉的包放進單車前面的籃筐裡。志偉從她手裡接過單車說:

“你坐後邊,我來騎吧。”

一路上,兩個人幾乎沒有任何交談。昨天晚上的事還留在心裡,倆人心中各自有著說不清楚的滋味。開始的不快,後來的熱吻,當然,最後於豔豔還是沒有得到任何的承諾。那一瞬間的激情,只不過像曇花一現,在惆悵的心田裡留下剎那的芬芳。

東萊縣長途車站候車室裡,於豔豔一直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志偉。呵,他瘦了,原本神采奕奕的臉上沒有了紅潤,整個人被一種濃濃的憂鬱包圍著,曾經活力四射的一個人竟似大病初癒一般,無精打采。那個神清氣爽、儒雅善談、幽默風趣的陳志偉哪兒去了?

“唉!”一聲極度壓抑的長嘆,從於豔豔的心底發出。

“志偉,你高興點嘛。”說著話,一種發自內心的愧疚爬上於豔豔的眉間心頭,那一道“v”型的皺紋清晰地顯現出來。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如果能夠回到去年的“十一”,我寧願自己爬回山下,也不要和你遇見。那樣,我們就再也不必知道彼此的名字,也不需要刻下彼此的面孔。在哪裡停留,在哪裡駐足都不重要,只要讓我記住你的笑容和善良,默默躲在夢與季節的深處,聽繁花與黑夜唱盡夢魘,唱斷所有記憶的來路。

有情不必終老,暗香浮動最好;無情未必決絕,只要你記著初見時彼此的微笑。如此,何來痛苦與煩惱?

我,獨守少女純潔無染的心思;你,繼續走你的陽關大道;你我沒有交集,今生這般擦肩而過,可好?

我不該這樣的。於豔豔心裡暗自神傷:我本該讓他快樂,讓他幸福,因為我愛他,深深地愛著他。可是,正因為我的痴迷,正因為我對他的糾纏,卻使他失去了開心和自由。如果,要讓他恢復以前的幸福,我就必須放棄他,離開他……

想到這一點,於豔豔禁不住淚光閃動。其實,她也曾不止一次地說服自己放手,只要能讓他快樂,她就應該忍受痛苦。然而,她試著說服自己不再去愛志偉,可這就像志偉說服自己給於豔豔一點點愛一樣,好難好難。對她而言,得到志偉,她就感到了幸福,她不願意放棄自己一生中唯一的機會。這是她的初戀,可她也從未想過,此生還會有另外的戀愛。

人啊,為什麼要有愛情?去愛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和離開自己所心愛的人,都是一種無法忍受的折磨!

“太可怕了!”於豔豔在心裡嘶喊著。她實在難以想象也不敢想象:讓她離開志偉,她將如何生活?志偉是她生命裡的陽光,是她生命裡的空氣,失去了志偉,她的生命還有什麼意義?

一直到要檢票上車了,志偉也沒能開心起來。這種沉重的壓抑簡直令於豔豔喘不過氣來。開始排隊檢票了,志偉淡淡地說:

“你回去上班吧,我該上車了。”

這一句話,在於豔豔聽來,就像永別一樣,深深地刺疼了她的心。她怕志偉這一走再也不回東萊縣,她怕從此以後會永遠地失去志偉。

不!我不能離開他!於豔豔心中掙扎著,將一直抱在懷裡的包塞給志偉,她轉身跑了開去。先將腳踏車找了個地方存放好,然後又來到售票視窗買了一張去往金城的車票,跟著已經透過檢票閘口的志偉擠上了開往他老家的客車。

志偉將自己的東西放好,對於豔豔催促道:

“你快點下去吧,要不然車就要開走了。”

“我不下去。”

“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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