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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幕果然因為存留養親制度爆發了一波。

【不是,只要家裡有老人,犯罪都能留在家裡養老??】

【我就想知道,如果存留養親碰到大赦天下,是不是就相當於沒受到處罰?】

【這制度的設計合理嗎?老人沒人奉養,國家可以養啊,那其他老人被罪犯殺了唯一的後人怎麼辦?罪犯的爹孃要奉養,其他老人就活該孤苦終老嗎?】

【對啊,而且古代沒兒子不是可以過繼嗎?這個孩子死了,再過繼一個不就好了?】

【關鍵是,他都是罪犯了,除了被冤枉和確實有隱情的,不然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不是好人卻孝順的孩子,真的沒那麼多】

【我覺得這不是孔孟主張的孝道,這就是一個免死金牌!】

現代人都認為不合理,甚至有人發出了彈幕:

【熊孩子都是熊家長養育出來的,他沒有好好教育孩子,老年淒涼是報應】

古代人卻有完全不一樣的看法。

【七十古稀,老人家都那麼大年紀了,還讓他白髮人送黑髮人,還是唯一的後代,未免太殘忍了吧?】

【你難道沒有父母嗎?沒有祖父祖母嗎?】

【又不是完全沒有處罰,不還是要打板子嗎?】

古人發現自己的彈幕發上去,都被自動翻譯成了現代人的說話方式,不由有些彆扭,但是因為看得懂,且忌憚天幕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存在,於是沒有多嘴。

彈幕重新整理地極快,伍愛華看到打板子這條彈幕,不由點點頭,插嘴解釋了一句:“《唐律疏議》和《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有關於存留養親的相關記載,《唐律疏議》說的是權留養親,其實是一個意思,只是唐朝規定,流刑罪犯八十歲以上或者‘篤疾’,在家裡添丁進口或者老人過世之前,都可以暫時留下來為老人養老。”

“同時,《唐律疏議》規定了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留養的政策,比如說徒刑一年,可以用打板子一百二十下代替,明清規定了徒刑流刑的罪犯如果父母老疾,也就是七十以上或者不能自理的疾病,沒有人可以侍奉養老的情況下,先打一百板,剩下的罪名可以花錢贖。”

聽到伍愛華的話,現代大部分人就一個表情:地鐵老人看手機。

【不是,其他罪行花錢贖罪?】

【啊,我,這,好吧,有錢確實可以為所欲為】

【我曾經以為,古代需要偷偷賄賂官員,花錢減輕自己的刑罰,現在才知道,原來不需要賄賂,符合條件的直接給錢就行?】

【有沒有可能賄賂官員,也是給你找類似的條款讓你按照這個來】

【這種律法規定難道不是引導人向惡嗎?】

【已知古代直系尊親屬殺掉直系卑親屬刑罰很小甚至可以不作為犯罪,那麼如果犯人家裡有老人,他們不會把自己兒子孫子也殺掉吧?】

【細思極恐!】

【不至於殺掉吧?把孩

子過繼給別人不就好了?】

古人不服:【這條律法就是要引導世人好好奉養老人!】

【其實如果有可以過繼或者歸宗者、不孝者、被殺之人為獨子者,一概不準存留養親的】古代也有刑部、大理寺的官員和刑名師爺發言。

【對啊,明明是為了奉養好老人,並且有這條律法在,大家都會爭相孝順好父母】

“嗯,有這個律法在,確實會引導一部分人好好孝順父母,畢竟古代那種環境,很容易就觸犯某些不合理的刑罰。”伍愛華看著彈幕贊同道。

“這確實是法律教育意義的體現。”伍愛華解釋了一下:“具有正面倡導效應。”

“至於說為了自己把兒子孫子殺掉什麼的,大家真的想多了,”伍愛華說起來都有點哭笑不得:“不說符合存留養親的群體問題,就是真的有這種情況,古人只會加重他的處罰,不會讓他鑽空子的,畢竟古代的自由裁量範圍比現代高多了。”

“像是現代說符合條件的罪犯要從輕、減輕判決,那麼就必須至少要從輕判決,但是古代是可以並且經常突破法律規定的。”伍愛華舉例道:“比如緹縈救父,就不屬於任何法律規定可以減免的情況,但是文帝感動於她的孝順,沒有規定也照樣可以按照帝王的想法執行。”

【看吧!博主都這樣認為!】

【就是!留存養親明明是一個善法】

古人的彈幕緊跟著發了出來。

現代人卻不理解: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覺得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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