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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太宗想如法再行,不想適得其反,且妄送權萬紀的性命。

因齊王李佑謀反案犯紇幹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謀反,導致太子李承乾被廢黜,太宗口頭許諾魏王李泰為太子,但司空長孫無忌堅持請立晉王李治為太子。太宗親自審問李承乾,李承乾指控李泰謀儲,太宗幽禁李泰於將作監,冊立晉王李治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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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後,太宗懷疑晉王李治仁弱,便對長孫無忌說:“你勸我立稚奴為太子,然而稚奴懦弱,恐怕不能守住國家,怎麼辦?吳王李恪英武果敢很像我,我想立他為太子,怎麼樣?”長孫無忌堅持抗爭,認為不可以。太宗說:“你是因為吳王不是你的外甥,所以才反對嗎?”長孫無忌說:“太子仁慈厚道,是可以守成的君主;太子的位置這麼重要,怎麼能隨便改變?希望陛下深思熟慮。”太宗這才打消了念頭。太宗對李恪說:“父與子雖然是最親近的,但是如果兒子有罪,國家的法度也是不能以徇私的。漢武帝已經確立漢昭帝,燕王劉旦不服氣,私下圖謀不法的事情,霍光憑藉詔書就可以將他誅殺。你做為人臣,不可以不以之為誡。”這段話在《貞觀政要》上的記載是貞觀十一年,因此時間上存在爭議,未知太宗此言的背景,但是從現存史書記載觀之,長孫無忌從此之後,深為記恨李恪。

李恪時為高宗李治在世最為年長的兄長,授開府儀同三司,官拜司空,並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職。不久之後,又被改封為都督安隨溫沔復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加授太子太師。

因高陽公主告房遺直對自己無理,從而引發了初唐時期最大的一樁政治冤案。房遺愛為活命想效法紇幹承基,遂長孫無忌心意而誣告李恪謀反,致其遇害,根據墓誌記載: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長安宮禁之內被縊殺,年約三十四歲。有子四人,李仁、李瑋、李琨、李璄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嶺表,有女亦四人,現已知第四女信安縣主被罰守獻陵。

據《資治通鑑》記載,案發後,高宗召見房遺愛:“我與你是親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包藏禍心,罪該萬死,但是我告發吳王李恪是希望贖罪。貞觀年間,紇幹承基、遊文芝一起與侯君集、劉蘭共同謀反,後來承基告發侯君集、遊文芝和劉蘭,自己得以保全首級並得到了官爵。”李治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承受了尚公主的尊榮,怎麼能與承基相比?現在告發李恪謀反已經太晚了。”高宗於是哭著對侍臣說:“荊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我想赦免他們的死罪,可以嗎?”兵部尚書崔敦禮說:“過去周公誅除管叔蔡叔,漢景帝平七國之亂,然後是漢昭帝的時候,燕王劉旦和鄂邑長公主謀逆,都以國家法度處以應有的刑罰,這些前事都不遠,陛下怎麼能改動法律就為了施捨恩情呢?”高宗於是放棄了求情。

李恪在臨死前,怒罵長孫無忌弄權,如果祖先宗廟有靈,他的家族離覆滅不遠,此事,亦被後世認為是長孫無忌應有此報。在長孫無忌獲罪之後,李恪被唐王朝追封為鬱林郡王,並得以立廟祭祀,任命河間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為鬱林縣侯來作為李恪的繼承人。李恪在獲罪賜死後,墓誌記載唐王朝特別優待以國公之禮將其下葬,可見李恪在被賜死時已被廢為庶人,也就是說,其皇族的身份在當時被剝奪。

中宗復辟,恢復大唐,為了振興李唐皇族,就在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長子李仁被封為正一品的“成王”。與李恪同時獲罪的荊王李元景,得以追復爵位與封地,次年,李恪之孫、李琨次子李祗被封為“嗣吳王”,李恪被追贈司空、並重新以親王禮改葬,而他的親王爵位和封地被恢復,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

:()史事講將2隋唐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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