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的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百四十七章 我要娶你當駙馬,本宮賢良淑德,兔子的刀,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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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沒精打采,巫明麗大約知道,這是一種心理疾病,只能等她自己緩過來。
今天能開口,說明時間在治癒她。
巫明麗道:“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你姐姐秉性剛烈,有如暴雷。那一條安穩、平靜、古井無波的路未必就好。”
上輩子丁武自殺後,李清婉過得快樂嗎?
有點恍惚,記不太準。巫明麗感覺,雖然才重生五年,卻彷彿已經過了五十年。
哦,是因為李清婉也很早就去世了,所以像隔著百八十年一樣。
李清婉並沒有因為守寡過得快樂,這還是丁武家沒有人能壓制李清婉,換了那幾家,就算沒了討人厭的丈夫,又如何呢?特別是蘇家,李淑人強硬起來,連妃嬪的面子都不給,何況是公主。
小鸞在國公府守寡不會有問題是因為國公府稀裡糊塗,現在已被小鸞重新掌控,饒是如此,國公夫妻去了,剩下四房兒子,肯定得有一番爭鬥,小鸞還得重新站穩腳跟。
沒什麼難度,就是很煩人。
換作那三保侯府,或是積年老公府,情況只會更復雜。
公主在那些地方當寡婦,日子難過嗎?不難過,那是公主,且是個性格跋扈不受任何欺負的公主。日子好過嗎?不好過,無法獲得她想要的快樂。
她要的良人佳婿、千嬌萬寵、俯首帖耳、自由自在,不在那些公侯王府,而在一方廣袤的天地。
話說回來,漠西蠻聯姻的物件如果不是右賢王,而是左賢王,說不定這樁聯姻真能成。並且李清婉放下對丈夫的情愛之觀後,說不定能成為漠西蠻的實際掌握者。
在漠西蠻,一個能打架又火爆的女人,能衝擊他們的權力體系。
又又說回來,巫明麗不太懂,李清婉為什麼對“爬床”和“窺伺正室”等事,那樣敏感,一碰就炸,一點就燃。
李清婉打荷香的時候,巫明麗剛嫁進來,她才十四五歲,尚未情竇初開,可她聽說荷香勾搭自己的弟弟,毫不留情地動粗,用裝著冰刀的鞋子踹在荷香心口上。
她究竟是怎樣形成的這樣一種觀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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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莽莽群山之上,比京城還要靠北,白天很長,太陽正高懸。
低處針葉林茂密青蔥,高處就只剩灌木和荒草。
凌勁和李清婉一隊人在山間小路上緩緩前行。
小路只有少數獵人會經過,荒草遍生。
如果不是一些陡坡還留有石頭臺階的痕跡,根本看不出來這裡還有路。
他們今天在一個荒村停歇休息,這個村子不知廢棄多少年了,從殘留的墓碑資訊可知,大約是活躍在一百多年前的一個村落。
所以到現在已經傾圮如廢墟了。
李清婉隨便找了個平整的地方,熟練地驅趕蛇蟲鼠蟻,席地而坐。
凌勁坐在她下手邊,非常老實,一行人沉默地喝水吃乾糧。
乾糧是飯糰和菜乾,為了儲存,加入了油鹽,經過長時間攜帶,已經發酵出一種奇怪的酸味。
李清婉只有第一次吃到發酸的飯菜時略感不適應,後來也就都沉默著吃下來了。
李清婉拿起水袋灌了一口,很珍惜地擰緊。
這條路到底有沒有可補給的水源,根本沒人說得明白。
甚至於這條路還在,還能被找出來,都是幸運的小機率事件。
凌勁目不斜視,但也注意到剛才一閃而過的李清婉手上的擦傷。
應該是剛才爬坍塌的土坎時擦傷的。
本來西軍總督安排任務時,這位公主一定要去,凌勁心裡不大樂意。
太嬌氣了,白白嫩嫩的臉兒手兒,細細長長的身段兒,還擦著脂粉呢,衣不沾塵,手不沾水,哪裡能長途奔襲?
她倒是都跟下來了,還顯得遊刃有餘。
體力好,學得快,只缺一點行軍的經驗而已。
那雙柔軟白嫩的手,已經有八分粗糲,舊傷疊新傷,被幹熱的風吹得起皮。
凌勁拍拍手,從行囊裡拿出乾淨的布扯成條準備給李清婉包紮。
李清婉皺著眉頭說:“不要,早就癒合了。”
凌勁操著一口吐字不清的半官話說:“前面還不知道爬不爬坎。”
李清婉看看其他人,凌勁手上都是老繭,剛才為了給她包紮,才把土塵拍乾淨了,副官和先鋒根本就是土裡打滾的人,汗水混著土糊得臉都花了。
李清婉說:“那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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