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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州府總額戶口人丁十一萬一千五百零七丁口,田額一萬零三百五十七頃四十四畝。加上地山塘湖桑柘木等,
以上地丁並外賦共計徵銀十六萬九千六百九十五兩三分三,,共徵米五千二百七十三石八斗。
“今年閏六月,地丁加閏,徵銀兩千八百四十九兩八錢,徵米二百九十四石八斗····”
嚴州府衙內。
朱以海在堂上聽著首輔宋之普報出的一項項資料,這是一眾大臣們加班加夜趕點整理出來的最新地銀和丁銀的數字。
基本上是以萬曆四十六年的冊籍為依據,加上萬歷年間嚴州府的各項差役折銀數字。
攤丁入畝,地丁銀總共是十七萬二千五百六十九兩九錢銀,米五千五百六十八石六鬥。
田每畝徵賦折銀是一錢二銀,地每畝是徵三分銀多。
萬曆徵稅,不僅種糧的田要納稅,那些種茶葉種樹的地,甚至山、塘、湖等也是要納稅的,只是稅率較低。
洪武初定官田起科,每畝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畝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畝八升五合五勺,蘆地每畝五合三勺四抄,草塌地,每畝三合一勺,沒官田,每畝一斗二升。
到了此時,改折銀徵收。
嚴州一畝田科銀一錢二左右,另還徵部份本色米。
米銀折算,大概還是按白米每石折銀一兩,外加二錢腳耗。
一畝科銀一錢二,實際就相當於是徵了一斗米加二升腳錢。比洪武朝已經是兩三倍了,當然,如果把天啟崇禎朝等加徵的算起來,實際還得再加幾倍。不過明初的役,同樣累民。
當然,現在浙江糧價都二兩一石了,所以按這個比,實際只徵了半鬥。
朱以海也知道萬曆四十六年畢竟過去幾十年了,以前的資料來徵現在的糧,肯定還是不太精準的,但若用天啟或崇禎朝的就更不準確了。
田賦和丁銀都已經摺算清楚,現在只需要把這所有的糧折再攤到這些田地之中就行,按統計,嚴州不僅統計了田,還有地、山、塘、湖、屯田等。
田是一萬頃多點,百多萬畝,丁銀兩萬多兩,而丁口是十一萬一千多,折算一丁的丁銀不到兩錢銀子。這兩萬多兩銀子攤到一百多萬畝田中,一百畝地攤不到二兩銀,也就是一畝不到兩分。
所以若是這麼算下來,攤丁入畝後,折銀是一畝地一錢四分銀子多點。
若是徵本色,則一畝地徵糧一斗,兩二斗腳耗錢,再攤丁銀二分銀,一個地主有一百畝田,則納糧十二石,加二兩銀子。
如果再加一成火耗,則是十三石二斗糧,二兩二錢銀。
“諸卿,孤以為如今用兵不斷,所以田賦當徵本色糧為主,田十畝以上地主當納本色糧,把糧交到鄉里,由官收官解。至於田十畝以下戶,可折銀,今年就按一石米二兩銀折算。”
“攤入田畝的丁銀,則直接徵銀。”
如今糧價都是石米二三兩,如今還按以前石米折銀一兩來徵銀,那就相當於要少收一半的稅賦,對於現在急缺錢的他們來說,這要是雪上加霜,便只能徵本色糧了。
宋之普頂著黑眼圈,他以前就做過戶部郎中,所以對這些錢糧事務倒也熟練,“時間匆忙,用的還是萬曆年間的冊籍數字,裡面肯定有許多不準確地方,比如實際田畝數更高,丁口也肯定比萬曆年多······”
朱以海擺了擺手,“那些都是小問題,先弄起一個大概框架施行,以後再拾遺補缺慢慢修補便是。”
一個嚴州府,才十來萬石糧,加兩萬兩銀子,這確實有些少了。朱以海相信,若是把田畝全部重丈量一遍,把戶口全面普查,肯定要多出兩三成,甚至四五成都有可能。
“徵本色糧的話,得注意不能累民,各地百姓統一隻交到鄉上便好,另外每石糧裡既然已經加了兩成腳耗,又額外收了一成火耗,那麼該徵多少就多少,不能再額外加徵什麼耗費、平餘了。我知道原來戶部有個陋規,每一千兩加徵二十五兩銀,這筆銀子就成了戶部小金庫,戶部官吏私分。”
“這事以後不許再發生,孤已經把火耗歸公,拿出來給給官吏養廉加薪了。”
“另外徵上來的錢糧,要按之前孤定下的起運和留存額分配,地方上留存的銀子多了,那官吏適當的提高點俸祿薪水,差役的工食銀也按實際情況相應的漲一些,要讓大家能養家餬口,而不是餓著肚子當差,甚至倒貼。
你讓一個人餓著肚子守糧倉,他豈能不想辦法從庫中盜糧如果我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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