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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倉庫的足夠的薪水,他還要盜,那我們要懲治他也才明正言順。”

朱以海加大給地方留餘,讓財政上相對寬鬆些,也是大明這些年來的政策,搞的地方窮,官吏窮,於是他們只能向百姓加徵、派役,百姓負擔不斷加重,權勢大戶卻不太受影響,加劇了兩級分化,惡性迴圈。

嚴州也算是人口較多了,丁口十多萬,光是這府城就有商號一百四十三家,府城人口過萬了。

但只能徵這麼點銀子,朱以海還是非常不滿意的,必須得重新整理工商等稅了。

厘金也必須得徵,所得收益全部用來養軍打仗。

厘金、工商稅等都不是直接對百姓徵稅,是向那些工商業徵收的稅,雖然說最終可能商家也會把這稅的成本,加到商品價格中,轉嫁到百姓頭上,但起碼比起丁銀、田賦這樣的稅要好的多。

這就好比鹽稅,他本質上是一種人頭稅,因為人人要吃鹽,必不可少,所以徵了鹽稅,等於是人頭稅。但如果你徵對田地、房屋買賣徵收契稅,那麼對許多沒田地房屋買賣的普通百姓來說,這稅就徵不到他們頭上。

所以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說,雖然人頭稅徵收最簡單,看似最公平,但其實對於朝廷來說,人頭稅最不合理,徵收成本也最高。

“嚴州軍屯、官田清理後,如何處置?交給御營勇士鎮屯田嗎?”

朱以海搖頭,軍隊是用來打仗的,不是用來屯田的,起碼現階段他不可能再搞軍屯,這裡又不是邊關,這裡地少人多,所以直接把這些田拿來佃租給百姓耕種,然後收租就行了。

“統一交給御營糧臺負責招佃出租。”朱以海還是留了一手,沒把這些田交給地方官府,交給糧臺負責,所得除按律一樣完稅納賦後,剩餘的就直接進糧臺,用於軍費開支。

勇士鎮駐嚴州,五千戰兵,一千八輔兵,輔兵一個月都要三兩銀子,戰兵分三等,一等兵一個月四兩五,二等的四兩二,三等的三兩九,暫且半餉,也不是隻給一半,而是把一半要押一些時間,逢年逢節或是開拔出徵的時候集中發放,算是激勵,也算是避免士兵逃跑什麼的。

如果按全餉算,一個月都要兩萬七八千兩銀子,一年要二十五六萬兩銀子的軍餉,這還沒算戰馬、挽馬的糧草,士兵的伙食,以及軍械衣甲這些置辦和消耗。

這麼一算,嚴州所有的地銀丁銀拿來供軍,都還差一大截,必須得要依靠厘金、工商關稅,甚至是軍田官田的田租等來補充。

“殿下,御營一鎮一年的軍餉就得二十多萬兩,這十鎮就得二百多萬兩,然而還有軍械糧草等開支大頭,比當初關寧軍的餉還厚,兵還多,崇禎朝大明仍全有天下,可集全國之力,供養不起關寧軍,如今以半壁江山,如何供養御營十鎮,京營二鎮?還請殿下裁減御營兵馬,節省開支!”

何騰蛟又站出來了。

他還跟朱以海在那算關寧軍的軍餉開支呢,

“去國萬里,參與遠征,故從天啟到崇禎朝,給遼東士兵的餉是內地兩三倍,因為遼東戰事不斷,這厚餉一直就保留著。崇禎朝時,關寧步兵每月是一兩四錢銀子加半石大米,騎兵則是一兩六錢銀子加半石大米,家丁甚至是一兩八錢銀每月。

這樣一年算下來,騎兵是一年十九兩二錢銀,加六石大米,家丁最少也是二十一兩六錢銀加六石大米,哪怕步兵,一年也有十六兩八錢銀加六石大米。

按當時朝廷折價大糧一石折銀八錢,實際上當時糧價高,一石米能值一兩多銀子,因此這六石米,能折七八兩銀子。

所以哪怕最低的步兵一年也有二十四兩銀子左右,騎兵有二十八兩了,家丁更是三十兩。

而內陸養馬一天得十束草加二三升的豆,遼東戰馬衝殺,糧草更高,一天十五束草三升豆,大體折算,一年最少十二兩銀。

馬從宣大或河西買,起碼十五兩,戰損率還高,每年要折銀四兩左右。

當然,還有一個大頭消耗就是招兵和撫卹,招兵的安家銀起碼五兩,戰死撫卹最低十五兩。

打仗的話還得發行糧,一個月大概一兩。

還得發犒賞,訓練、衣裝等都要花錢。

細算下來,養一個關寧騎兵,士兵糧餉二十多兩,戰馬消耗十幾兩,一年下來起碼四十來兩。

如果一個關寧騎兵入伍三年戰死,朝廷裡外裡總共得消耗約二百兩銀子。

這就是養軍耗費的恐怖之處。

常態下開支還好,一旦進入戰爭狀態,你來我往的打個不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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