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用這個騙人,確實有點傻
瘋神狂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五十八章 用這個騙人,確實有點傻,純屬意外,從一碗麵五十塊錢開始,瘋神狂想,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著牙追究商家的責任,好像也不太佔理。
但是,他又有什麼錯呢?誰讓商家不說清楚的?
嗯,或許他是有點興奮了,沒有弄清事情的緣由,就立即曝光。
當時太過激動了點,沒有多想,現在不追究不就完了?
所以,網紅嘟囔了一句:“我不追究了,就這樣。”
網紅退了一步,而且狼狽的想要走。
鄭副所長看向林非凡,林非凡這直接搖頭,畢竟這人也沒有犯法,就算林非凡想要把他送進去,也沒有理由。
當然,報警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這裡看熱鬧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等消除影響,繼續開始做生意,已經又是半個多小時過去。
此時倒是能夠追究一下,那位網紅給他造成的損失。
只不過,這種追究,耗時太長,得不償失。
林非凡也只能認了,但是這種網紅的亂象,隨著小廣場越來越出名,應該會越來越多。
當然,林非凡也不太擔心,因為隨著直播的普及,一些網紅翻車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隨著網紅經濟發展得風生水起,近兩年大批自媒體博主湧入探店行業,而近來更是頻頻有探店博主“翻車”。
最近一次,一位探店博主與商家約定好,探店免費享用“三人餐”,卻帶了8位親友到店消費。
商家要求她支付3人以外的餐費,她以自己有3個“探店博主”賬號,店家應提供9人餐為由拒絕支付。
隨後,雙方在網路上爭執不休。
這起糾紛並非獨例,據媒體報道,此前,某烤肉店內,一男子稱因自己有600萬粉絲,要求吃霸王餐。
隨後被服務員怒懟:“網紅探店難道可以不結賬嗎?”
由於探店行業缺乏規範,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流量和利潤驅動下,導致行業出現虛假宣傳、資料造假等亂象。
不過,由於博主探店屬於新型宣傳方式,相關主體的責任劃分都不夠明確,一旦消費者利益受損,可找商家和博主維權。
也是因為這一點,之前林非凡才能把那個虛假宣傳的坑貨,吃貨哥送進去。
只不過,探店博主太掙錢了,頭部達人一次推廣萬元起步。
所以這讓一些人,擠破頭的蜂擁加入這個行業。
之前就算是林非凡和楊成,也不是沒有這種想法。
畢竟旁邊不遠處,還有何玉初這位大廚做榜樣呢!
林非凡和楊成想的也就是有沒有可能成為網紅,可沒有想著去探店,因為他們也害怕被同行打死。
那麼,什麼是探店呢?
所謂探店,是指消費者前往商家消費時,對商家環境、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有所瞭解後,以圖文或影片方式在社交平臺分享消費體驗。
探店這一型別的內容頗受歡迎,並被眾多潛在消費者視為“種草”或“避雷”的重要參考。
截至目前,各大平臺上每家都有上千萬篇的探店相關影片,且搜尋量呈增加態勢。
當商家發現探店有利可圖時,便付費邀請自媒體博主探店品嚐,以此達成營銷的目的。
探店博主如此熱門,其商業模式自然也就多了。
就林非凡知道的,就有三種。
一是資源置換,如商家免費為達人提供餐飲服務,或贈送充值卡優惠券。
而達人體驗後,在平臺釋出“種草”內容;
二是有償推廣,如商家給達人一定費用,達人按照商家需求探店拍攝釋出;
三是平臺團購,即平臺邀請商家入駐後推出團購套餐。
而達人在探店影片中,貼上團購套餐連結。
使用者購買使用套餐後,達人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分別處於頭中尾部的達人報價相差較大,其中頭部達人(100萬粉絲以上)的推廣費一般萬元起步。
腰部達人(10萬以上)收取費用多在四位數。
而尾部達人(1萬以上)的一單價格則為幾百元。
此外,在沒有粉絲積累,作為素人博主時,一條筆記也能賺20到50元不等。
對於團購分成,平臺和達人的分成,約為套餐售價的0.1%到10%左右,其分成比例主要由商家決定。
可以說,在兼顧個人興趣和收入的情況下,全職或兼職做探店博主,已成不少中青年人的職業選擇。
實際上,探店博主在2012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