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3章 民國文前女友10,穿成女配,但是萬人迷,蘭春,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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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了?”她很感興趣的打探。

盛明琅方才哭的淚眼朦朧,淚痕還沒擦乾,這會情緒卻已經平靜下來,不是一般的小孩。

他啃完糖糕,認真掰著指頭,給俞歡數:“別人的哥哥,都會帶著弟弟爬牆去河邊逮魚、偷錢去買街頭的地瓜丸子、拿網抓蝴蝶……”

也不知道他是與誰家兄弟比較的,覺得天底下的哥哥都應該這樣,不過到底是小孩眼底的世界,又有童趣又天真。

只是,讓盛明賦爬牆去逮魚?

俞歡更相信他拍一拍手,就有人爭先恐後的送上成箱的魚來。

去到河裡弄得滿身泥濘這種事,估計這輩子他也做不出。

大抵因為他是長子,從小肩負重任,所以性格沉穩行動可靠。而盛明琅雖也出生在盛家,上面卻有人頂著,所以有了一個無憂無慮的童年,和其他人家淘氣的小孩沒什麼分別。

“這些我都自己幹了。”盛明琅臉色嚴肅,“但是,他就是不負責任。”

啊?

俞歡呆了一下:“你是說,爬牆摸魚,去街上買地瓜丸子這些事,你你自己都幹過了?”

話還是說早了。

盛明琅也很不簡單啊。

五六歲的小孩,腦子能的這麼清楚明白,盛家人,都挺有本事的。

夜色漸深了,盛明賦揉著額角出來,發現那一大一小還湊在桌上,說著他的壞話。

“睡覺了。”他拉起興趣濃厚的俞歡,讓奶孃把盛明琅抱走了。

?

“你為什麼不帶著他去逮魚?”

俞歡鬧他。

像是經過徹談,站到盛明琅那邊的陣營去了。

盛明賦無言片刻,他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帶著他去逮魚。

“小孩抱怨你呢,說你不是一個好哥哥。”俞歡倒不是真覺得盛明賦做錯了,她只是覺得有趣,想逗盛明賦玩。

盛明賦何嘗看不出她眉梢眼角,狡黠的神情。

他也不為自己爭辯,只說:“他爹疼娘愛的,又是老太太的心肝寶貝,缺我一個?”

“比起哥哥,我想我更樂意做一個負責的丈夫。你說呢太太,我夠格嗎?”

嗓音慢慢低啞起來,他在她耳邊輕聲呢喃,又吻她紅的幾乎要滴血的耳垂,而後順著玉一樣的脖頸往下。

凡他經過,必定要漫上一層羞臊的紅。

俞歡眼神逐漸濡溼,茫然的大口呼著氣,一會皺緊了眉頭一會又突然舒展,細白手指想抓點什麼,抵抗鋪天卷地的快意。

然而什麼都沒抓住。

呼吸交纏中,盛明賦的手跟過來,與她十指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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