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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知識之人,見此遊行人間,造種種業之僧,便謂僧皆如是。
到了咸豐同治年間,因為接連遭遇兵火荒年,智慧卓越的人日漸稀少。國家沒有閒暇提倡佛法,平庸僧人濫收徒眾。有很多無賴的惡人,混入佛門,於是導致佛教一敗塗地。凡是沒有閱讀佛經,沒有遇到善知識的人,看見這些遊行人間,造作種種惡業的僧人,就認為所有的僧人都是如此。
從茲一唱百和,以為佛法無益於國,有害於世。莫不以逐僧佔產,改廟為學是務。倡此事者,雖未必全昧心理。由不知佛法之所以然,但以己見妄測。致令一班假公濟私者,視為奇貨,欲飽己囊。彼此效尤,勢如燎原。
從此一人唱,百人和,認為佛法無益於國家,有害於世人。沒有不以驅逐僧人,佔用廟產,改寺廟為學校當作要務的。倡導這件事的人,雖然未必完全闇昧良心正理。由於他不知道佛法的所以然,只是以自己的私見來妄測。致使一班假公濟私的人,當作奇貨可居,想要填飽自己的私囊。彼此仿效,形勢如同大火燎原。
民國初立,屢經緇素高人呈部,祈大總統下令保護。四年,規定保護章程三十一條。猶有詞意含渾,易生弊端處,恐為後患。九年,程雪樓居士,面見大總統,祈其修改。因詳加商酌,規定二十四條。十年五月,公佈各省。
民國剛剛建立,多次經僧俗高人呈文內務部,祈請大總統下命令保護寺院。民國四年,規定保護章程三十一條。還有詞意含混,容易生起弊端的地方,恐怕成為後患。民國九年,程雪樓居士,面見大總統,祈請加以修改。因此詳細加以商討,規定了二十四條。民國十年五月,公佈到各省。
今夏江蘇教育期成會,復援清末民初之例。以借廟開學,呈王前省長。遂蒙讚許,謂為無戾於法,實衷諸情,審慎周妥,良堪欽佩。令教育廳飭 (ch i) 各縣遵照辦理。
今年夏天,江蘇教育期成會,又援引清末民初的先例。以借廟產開學校,呈送給前任省長王鐵珊。於是得蒙王省長的讚許,認為無乖於法律,實合於眾心,慎重妥當,很是欽佩。下令教育廳命令各縣遵照辦理。
此令一出,隨即退任。江蘇僧界,大為震驚。鹽城各廟,多被侵奪。僉 (qi ān ) 謂去歲大總統教令公佈,王前省長竟若罔聞,極口讚美。若不設法挽救,不但江蘇一省之寺廟,不能儲存。而各省同此性質之人,誰不欲仗辦學校之名,以滅佛法而佔僧產,為最有名譽利益之義務乎。
這個命令一發出,王省長就退任了。江蘇僧界,大為震驚。鹽城各個寺廟,大多被侵奪。都說去年大總統保護寺院的教令已經公佈,而前任省長王鐵珊竟然置若罔聞,極口讚美奪廟辦學。如果不想辦法挽救,不但江蘇省的寺廟,不能儲存。而各省與前任省長王鐵珊有相同性質的人,誰不想借辦學校之名,來滅除佛法而侵佔僧產,為最有名譽利益的義務呢?
於是公舉代表三十人,以浩淨退居為首。懇於魏剛長王愚僧二居士。祈其轉達當軸,陳述利害。冀陰翼治道,潛淑民情之法,不至速滅。而江蘇韓省長,固通達政體,深知佛法者。
於是大家公舉三十個代表,以浩淨和尚為首。懇請魏剛長(魏梅蓀)、王愚僧(王幼農)二位居士。祈求他們轉達給當政官員,陳述其中的利害。希望這暗中無形幫助國家治理,化導民俗民風的佛法,不至於快速的毀滅。而江蘇省的韓省長(韓國鈞),是通達政體,深知佛法之人。
眾僧具文上呈,旋奉批詞,尊重法律,嚴防弊端。一秉大公,毫無偏倚。僧學兩界,均翕然無事。雖未明言取銷王省長前令,而已不啻取銷矣。
眾僧將疏文上呈,韓省長立即下了批詞,尊重法律,嚴防弊端。秉著大公無私,絲毫沒有偏倚。僧學兩界,都安寧無事。雖然沒有明說取銷王省長前面的命令,卻已經等同取銷了。
又以事已達部,覆呈文於內務部。部諮江蘇省長,依法辦理。由此滅法之禍,遂得消滅。當此世道人心,陷溺已極。正宜提倡佛法,昌明因果報應,生死輪迴之事理。俾瞞心昧理,肆無忌憚之人,知造惡則長劫受苦,作善則永世受樂。自可少戢噁心,漸發善念。決不敢取快一時,以貽身後無窮之痛苦。
又因為事情已經傳達到內務部,又呈文給內務部。內務部諮問江蘇省長,依法辦理。因此,滅法的災禍,就得以消滅。在這世道人心,陷溺到極點之時。正應該來提倡佛法,闡明因果報應,生死輪迴的事情道理。使得欺瞞良心,昧於正理,肆無忌憚的人,知道造惡就會長劫受苦,作善就會永世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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