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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父親的煤礦有了一點起色,這時候的三伯是怒火中燒啊!他帶著協議找到父親,要用500塊錢買回他的股份,而且美其名曰,我們是親兄弟嘛!誰吃點虧佔點便宜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想說的是,煤炭沒銷路的時候這兄弟不親了,打巷道缺錢的時候,他手裡面明明有500塊錢的現金,那時候兄弟也不親,逼得我父親把家裡面值錢的東西全賣掉的時候,這個親兄弟也可以裝聾作啞,賣掉我爺爺的棺材的時候,數他喊的最兇,那會兒兄弟都是仇人似的。
可是這煤炭打出來了,得親兄弟回來,不裝死了,老天爺開眼了,看見錢了,於是就像惡狗突然間看見路上有一坨屎,也不管它有沒有毒,撲上去就想咬。這要是裡面有刀子呢?那還不把嘴巴給刺穿啊!
父親當然是嚴正的拒絕了這一無理的要求,這時候三伯掏出了他自認為的殺手鐧,協議。
他找人看過,協議中有三處漏洞,這三處漏洞是我那個文化可伶的二姨夫草擬協議的時候沒有規避好的風險;協議中的漏洞三處,分別是:
其一、協議裡面沒有說清楚500塊錢買他的股份,沒有說清楚後續他不參與分紅。
其二、500塊錢只是買股權的,原來礦場上的10噸煤的錢他還要參與分利,另外屬於他的那一部分他不賣,要求父親原封未動的把煤炭拉回來。
其三、500塊錢只是買股份,不包含礦洞裡面已發現的尚未開採的二龍煤數量,這煤炭他們還持有分成的權利,至於多少噸,不以我父親賬本上記載的數量為準,要請法院進行核實判決。
乖乖,按照我三伯父的說法,這礦場不但他還有分紅權,楊德林兄弟也還有分紅權啊!,這。。。。你說該找誰說理去。
於是,三伯父請了我們村最能打官司,也最會打官司的李國正幫他打官司,到大定府法院進行起訴。
聽說李國正家在法院有親戚,所以每次他都能贏,看起來他這一次也勢在必得的樣子。
其實全村人都不希望李國正幫我三伯出頭,好不容易全村都有一個能掙錢的地方了,這一鬧,全村人上哪裡掙錢去啊!所以不是大家都不願意,是因為全村人吃飯掙錢都全靠這個煤礦,都怕停工,這一停工,很多窮人家庭吃飯就開始犯難了。
不過我三伯許諾的好處太有誘惑力了,聽村裡面的人說,只要官司打贏了,從我父親這邊撈到的好處,兩個人平分(當然這是事後三伯和李國正開戰的時候,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罵出來的,被村裡的人聽見了)。
乖乖,這兩個人想得真美啊!想分杯羹,那也要看牙口好不好。
開庭之前父親找來楊德林兄弟二人交談了一次,楊德林兄弟認為,他們已經退出了,礦場上所有的東西都已經賣給了父親,這事他們是認賬的。如果父親信不過,可以找人重新草擬協議。
最後父親請了律師,重新草擬了一份增補協議,將原來的協議中的漏洞全部補齊,又把全部的風險一次性規避清楚,當補充協議送到楊德林兄弟手上時,對方二話沒說就簽了字,摁了手印;並且接受父親的建議,將補充協議的日期提前股權轉讓協議的次日。
這一次三伯失算了,在他的內心是這麼認為的,只要他這邊鬧起來,楊德林兄弟肯定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也會找父親打官司,只是最後事與願違了。
於是惱羞成怒的三伯把楊家兩兄弟罵的那個難聽呀!全村人都說多大仇恨都不會那麼罵人的,可是三伯偏偏就是罵出來了。聽說那一天他差一點被楊德林兄弟給打死了。
我覺得那時候的法院辦事效率還算是可以的,李國正一起訴,第三天法院就派人來找我父親談話了,意思是叫我父親出點錢擺平這個事,不然官司真打起來,開庭前一天肯定煤廠就得停工暫時查封,要開工那就得等判決下了以後才能重新開工了。給我父親一週的時間考慮,不接受庭外和解,那他們就要按照程式辦理了。
看著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父親那段時間愁啊(聽說我三伯那段時間心情特別好!紅光滿面。應該是眼看著他的這個親兄弟又要被他放倒了吧!)!就在開庭前的兩天,父親沒辦法了,法院要在開庭第二天查封煤廠了,於是父親把這個訊息告訴了化肥廠負責來拉煤炭的司機。
第二天,法院的人是真早啊!一大早就來了,來了兩輛車10個人,帶著法院的封條,呼啦啦就往煤廠上一站,叫工人去叫我父親立即趕過來給他們答覆,不然就要開始貼封條了。
我記得來叫我父親的是一個大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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