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丙發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章 星星之火,發出突破令,火丙發,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大家晚上好,又見面了,今晚我要講:第三,再次明確和重申了發展群眾武裝的重要性和擴大紅軍的正確途徑。
毛澤東歷來十分重視地方革命武裝的建立與發展。在井岡山時,毛澤東提出“在不降低紅軍戰鬥力的條件之下,必須儘量幫助人民武裝起來”;主張“作戰繳獲的槍,則儘量武裝地方。赤衛隊的指揮官,由各縣派人進紅軍所辦的教導隊受訓後充當。由紅軍派遠地人到地方去當隊長,必須逐漸減少。朱培德、吳尚亦在武裝保安隊和埃戶團,邊界各縣豪紳武裝的數量和戰鬥力,頗為可觀。我們紅色地方武裝的擴大,更是刻不容緩”。黨應當正確處理發展地方群眾武裝與發展紅軍的關係,“紅軍與赤衛隊之武裝應該同等重視,在群眾有覺悟毫無武裝的時候,紅軍應設法多發槍械給他們,在有幾縣以上的赤衛隊,群眾武器多的地方應該成立紅軍一營至一團,打破群眾自私自利的地域界限,創造強有力的超地方性的紅軍。但不是朱毛改編赤衛隊,把他們帶走。”
1930年1月5日,毛澤東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總結了3年多來擴大紅軍的經驗與政策:“是經由鄉赤衛隊、區赤衛大隊、縣赤衛總隊、地方紅軍直至正規紅軍這樣一套辦法”,並且認為這“無疑義地是正確的”。在毛澤東為書記的紅四軍前委領導下,無論是在井岡山根據地,還是在新開闢的贛南、閩西紅色區域,按照這一套辦法,地方群眾武裝和紅四軍部隊都得到迅速擴大。
1930年春,在紅四軍遊擊贛南分兵發動群眾過程中,毛澤東領導的紅軍前委進一步提出了正確處理好發展地方革命武裝與發展紅軍關係的要求和辦法。1930年3月18日,紅軍前委在贛州城郊樓梯嶺發出《前委通告第三號——分兵爭取群眾的意義及工作路線》,明確要求:“擴大紅色區域主要條件就是武裝農民,若不能創造農民武裝,則所謂深入工作只是一句空話,游擊隊所到之處,凡屬做有深入工作希望的地區,不但不能把原群眾武裝收繳了去擴大紅軍(要在廣大赤色區域的腹地部分土地鬥爭業已深入,武裝作用減少了的時候,才能有計劃地集中一部分地方武裝編為紅軍)。在紅軍鬥爭力不大、感覺損失的條件之下,還一定要由紅軍撥槍支去武裝群眾,不但要出槍,有時還出子彈,不但撥出子彈,有時還要撥出軍事工作人。在紅軍力量不強、事實上無法撥出槍彈及人員的時候,就要儘可能的努力去收繳豪紳及小部隊敵軍的武裝去武裝農民。總之,遊擊部隊對於地方武裝是與他的工作同始終的,誰不把武裝地方看做十分迫切的工作,誰不看重地方武裝,如同看重他自己的部隊一樣,誰就是拋棄群眾的機會主義者。”
在紅軍前委給安於會贛四縣邊界特區委指示信中,毛澤東再一次明確和重申了建立發展群眾武裝的重要性和擴大紅軍的正確途徑,強調:“我們的意見,凡屬有群眾起來和豪紳鬥爭的地方,那地方群眾手裡的少數槍枝不但不要消極的繳了去集中於一處,而且要積極的指導他們組織赤衛隊,多多收繳反動派的槍枝,使鬥爭很快擴大。只有使接近白色區域的群眾手裡有少數槍枝,才能發動更廣大的群眾幫助‘主力游擊隊’(如你們的二十二縱隊)收繳所有地主武裝。因為他們有幾根槍,他們才喜歡去繳(更)多的槍,若把他們那幾根槍提走了,他們就沒有勁了,同時這正是反動派的要求,因為反動派最怕的不是遠地的大游擊隊,而是他們村前村後的幾根神出鬼沒的槍,這才要了他們的命阿(啊)!”同時,毛澤東在指示信中重申前委關於收編群眾武裝擴大紅軍的正確政策:“只有在兩種時候是應該收繳的:一種是槍枝拿在靠不住的群眾手裡,一種是那一地方的鬥爭業已深入。前一種情形,若不收繳就有把槍送給敵人的危險。後一種則不是‘收繳’而是‘收編’,即為了擴大主力游擊隊,擴大紅軍去開展大的局面的需要,把鬥爭業已深入了的地方的赤衛隊或小遊擊隊收編起來集中一處是應該的。因為鬥爭業已深入,那地方的武裝需要減少了,或者完全沒有了,就可以把那些地方的武裝收編起來,但仍要注意看明白那地方的需要程度才好決定全數收編。在所謂‘紅色腹地’的那個地方,離白色反動區域很遠那些地方就完全沒有洋槍赤衛隊的需要了(梭標赤衛隊還是要的),應該全數集中大游擊隊去。在靠近白色反動區域的地方,雖然當地的鬥爭已經深入了(田地分了,蘇維埃建立了,Ab團也消滅了),但群眾時常懷著鄰近反動派侵入的恐懼,這些地方的群眾武裝就不應該一下子全數收編了去,要留一部分放在當地,應付鬥爭的需要,以待第二次的收編。必須這樣才既有了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