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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是視角,一切不離視角。
4)視角是生命視角學的終極本體和核心範疇,一切皆是視角,一切不離視角。
5)視角是生命智慧境界的呈現,視角即智慧,智慧即視角。
6)視角是抽象與具象的高度合一,是形而上與形而下的高度合一,是形式與內容的高度合一,是理論與實踐的高度合一,是知與行的高度合一,是主體與客體的高度合一,是本體與體用的高度合一,是當下與終極的高度合一,是觀照與體證的高度合一,是臨在與永恆的高度合一。
關於前五個方面,在之前的論述中,如《視角法則》《視角學本體論》等篇章中已經進行過比較詳細的論述,所以下面僅就第六個方面再進行一些補充說明。
2、視角的特性
作為生命宇宙本體的視角,除了《視角法則》和《視角學本體論》中所說的特點、特性外,還有如下這些特點、特性——
1)視角是抽象與具象的高度合一
視角是抽象的,它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現象,無法以我們的感官直接去感知它。關於視角學的理論體系,是對視角這一研究物件進行高度抽象後研究其內在規律的理論知識體系,具有鮮明的抽象性。
但同時視角又是具象的,具象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具足於生命,二是具足於永珍。生命是具體的,不管一個生命是否對視角有著清晰的認知,但其本身卻一直在使用各種視角,其中最基本的視角就是各種感官感知的視角。比如眼睛的看有很多種視角,耳朵的聽也有很多種視角。意識與思想的視角更是無量無邊不可盡數。每一種感知、認知、覺知,都有著非常具體的視角。從主觀而言,視角具足於生命,從客觀現象而言,視角具足於一切現象。任何一種現象要呈現為現象,都必然有呈現這種現象的視角,而且視角不同,現象即不同,現象不同,視角亦不同。
視角,即是生命之眼,即是宇宙之眼。生命宇宙中的一切生命和一切現象,皆不離視角,皆在視角中呈現,皆是視角的呈現。
視角,既如此地抽象,又如此地具象,以至於我們無法確切地定義視角到底是抽象的還是具象的。借鑑量子力學中對量子的定義“波粒二象性”,我們也可以說,視角同樣具有“抽具二象性”,是抽象性與具象性的高度合一。深入地領悟這一點,是進入生命視角學大門的基本前提。
2)視角是形而上與形而下的高度合一
這一表達其實僅僅是將上面的表達換了一個說法,其內在的涵義基本相同。同時這種表達方式也揭示了這樣一點,即視角以及以視角為核心研究內容的視角學,同樣是形而上與形而下的高度合一。其中最直接的例證為,當你在看這些關於視角的形而上的論述文字的時候,你正是在使用形而下的視角(注意,它同時也是“形而上”的)在看著這些文字,並在你自己的內在產生了某種或認同或不認同的感想,這些感想同樣是基於某種視角而產生的,而產生這些感想的某種視角同樣具有形而上與形而下的高度合一性。仔細深入地體會一下,是不是這樣呢?
3)視角是形式與內容的高度合一
對於視角,對它的思考和研究越是深入,就越是會發現它的奇異性。本文所說到的十二個方面的高度合一,皆是這種奇異性的體現。包括現在要說的,視角是形式與內容的高度合一。
視角既是某種抽象的形式,比如某個角度——這個角度本身是非常抽象的,如果我們不對這個角度進行描述,那麼這個角度就無法被清晰地認知。而一旦對這個角度進行詳細地描述,這個角度就不再那麼抽象了,而具有了其獨有的內容。這些內容即是此視角的內涵。有的視角具有非常豐富的內涵,但無論其內涵多麼豐富,卻都被統攝在某一個特定的抽象化的視角之中。這時你會發現,“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在視角這一獨特的領域中,是如此和諧自然、本然如是地呈現著。“一”即是視角之形式,“多”即是視角之內容,一與多,形式與內容,高度合一,無與倫比。
4)視角是理論與實踐的高度合一
視角學所研究的視角,不是單純的理論性的視角,而是生命視角。所有關於生命視角的理論,都是對生命本身的探索,這些理論既是來自於生命實踐,而且也終究要回歸於生命實踐。視角,每個人時時都離不開,且時時都在用,視角之理論皆可當下應用當下實踐。之所以能夠如此,正是因為視角具有理論與實踐的高度合一性。而且在視角學的學習中——學即是理論,習即是實踐,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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