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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陳瑞去了美食街上的悅茶。

林宛清今天有事,沒來做兼職。

程志斌坐在收銀臺後,身邊站了個扎著丸子頭,長相嬌俏可愛的女生。

陳瑞走過去打了個招呼:“吃飯了沒有,沒吃的話我叫個外賣。”

“吃了,剛吃完。”程志斌轉頭看向女生,介紹道:“這是沈曉曉,我的朋……不對,是我的女朋友。”

他介紹到一半,看著女生不善的眼神,立馬改了口。

女生這才露出了滿意的表情。

陳瑞笑著跟她握了握手,介紹了一下自己。

他心裡很為程志斌高興,這姑娘一看就是可愛粘人型的,有這樣的女朋友,大學生活肯定要快樂很多。

“你小子可以啊,不聲不響就找到了女朋友,跟我說說,怎麼上手的?”

陳瑞把程志斌拉到一邊的座位上,八卦起了兩人認識的過程。

“咳,都是緣分,緣分……”

原來沈曉曉是張瑩的室友,兩人的關係還很不錯。

程志斌從開學後,隔三差五地去給張瑩送水果,送早餐,送夜宵。

有時候張瑩不在,就轉交給沈曉曉。

這一來二去的,他們就熟了。

後來張瑩談了戀愛,不怎麼搭理程志斌,連東西都不收了。

沈曉曉覺得他這個人不錯,就主動出擊,約了幾次圖書館,食堂,操場……

兩人就慢慢地走到了一起。

“多好的事啊,早該這樣了。”

陳瑞笑了起來,這是一段很常見也很美好的大學戀情。

程志斌扭扭捏捏地說:“她昨天給我發簡訊了,說約我今天吃晚飯?”

“張瑩?”

“嗯。”

“你他麼腦子有坑吧?”陳瑞拍了他一把:“不許去聽見沒有?你現在都有女朋友了,還去給人當舔狗,賤不賤啊?”

“她說這些時間吃了我很多水果,覺得心裡過意不去。現在天快變冷了,她親手為我織了條圍巾,想趁著吃飯的時候送給我。”

程志斌的聲音很小,生怕被沈曉曉聽見了。

陳瑞哼了一聲,這是標準的綠茶做法。眼見舔狗要跑了,就丟擲根骨頭吊一下。

他甚至都能肯定,張瑩準備的圍巾就是那種十來塊錢一條,滿大街都是的工業貨。

“就是冷死你你也別去!還給你織圍巾,我看你是想屁吃!”

程志斌小心地看了一眼沈曉曉,低聲說:“我……我去見一下也沒什麼,大不了不吃飯,我跟她把話說清楚就走人。”

“能說得清楚就有鬼了!”

陳瑞白了他一眼,問道:“如果她說她還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你怎麼辦?”

“不可能,她都已經跟別人談戀愛了,怎麼可能……”

“你別管可不可能。”陳瑞打斷他,說道:“我就問你,她要是這樣說了,你怎麼辦?”

程志斌猶猶豫豫地說:“那我……那我就跟她說,我有女朋友了,我馬上就走。”

“她要是一邊說一邊哭,還拉著你的手,不讓你走呢?”

“那我就給她室友打電話,她幾個室友我都認識。”

“唉……”

陳瑞嘆了口氣,一臉無奈地盯著他。

程志斌問道:“你這樣看著我幹嘛?”

陳瑞冷笑一聲:“我想給大英博物館打電話。”

“有病吧,好端端地給大英博物館打什麼電話,你知道電話號碼嗎?”

陳瑞指了指他的頭:“我想告訴他們,他們收藏的豬首是假的,真的在這呢!”

“你大爺的,給老子滾!”

陳瑞搖搖頭,舔狗這種東西果然是無可救藥的。

他知道程志斌今晚十有八九會去赴約,他甚至還知道張瑩大機率會表演一出苦情戲。

可是即便如此,他也攔不住程志斌,因為他知道舔狗的自我驅動力有多強。

前世他就已經見識過了,只要有的舔,大多數的舔狗,就會自我鼓勵地一直舔下去。

他更不能去跟沈曉曉告密,這不是兄弟該乾的事。

感情的路終究還是要自己走,程志斌如此,他也一樣如此。

兩個人安靜地坐了一會兒。

程志斌突然開口道:“瑞子我跟你說個事。”

“什麼事?”

“曉曉說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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