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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接受。”君莫惜想也沒想,就回應道。
“唔!這麼快就承認的嗎?”
“法律能夠做到的事情也是有限的,好了,剛剛我們提到了施壓方,還有自殺者本人的罪行,接下來再來談談自殺場所怎麼樣。”
自殺的場所啊到底是什麼樣的才是自殺場所呢?
“比如說,交通事故多發地帶,有這麼一說吧。”君莫惜思考一陣,開口道,“倘若是多霧或者地勢險峻的地帶成為交通事故多發地點很正常,但是一個平坦的地方仍然有稱為交通事故多發地的可能性。”
“太過於平穩的地段,反而會使得司機打瞌睡吧,發生了很多的交通事故所以才會稱之為事故多發地帶,你該不會試圖歪曲這其中的因果關係吧?”
蕭涵半躺在沙發上,眯著眼睛看著正在玩弄著書頁角落的君莫惜。
“不對哦。既然有事故的多發地點的標誌牌,看到標誌以後人們不更應該小心謹慎的駕駛,而避開可能發生的事故,實際上的事故仍然會發生不是嗎?比如說美國的金門大橋,從1937年貫通以來,已經有一千兩百多人在那所橋上跳海自殺,一些原本不抱有自殺慾望的人也會受到一股莫名的力量驅使而翻過欄杆,換句話說,死亡的慾望也是會傳染的。”
啊,這是形態形成場的假說嗎?
“很明顯,孔晴跳樓的地點之前並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不,就算是發生了也不可能是因為自殺的慾望傳染的緣故,這聽起來太過於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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