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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犯罪,他說他只是為他們開車,並不知道他們去搶劫,而放在司機座位下的錢也不是他的。後來案情出現突破性轉機,是因為那個只有20歲的西班牙小夥子,出庭指證當時開車的司機。指證搶劫的槍是司機給的,並給他們錢買面具,還偵察哪一家店可以下手。
本來看好了街角處的一家店,因為門口有人喝酒不好下手,看到這家店,只有一個在數錢,就決定搶這家,司機負責放風並接應。
他分得了800美元。
被告律師再三狡辯,說22歲的小夥子是為了減刑,故意來主動認罪,汙賴被告。
那個22歲的小夥子,如果他指證,立功,他的刑期可以從15年減到6年。
結果陪審團一致裁定司機有罪,最後他本人也認罪,法官判決被告9項犯罪成立。
最後法官感謝陪各位陪審員對政府的幫助。在審判結束後,陪審員很擔心錯判冤枉他的被告,去問法官對此案的看法。法官告訴陪審員,被告37歲,以前有三次作案前科,陪審員們沒有冤枉他,陪審團人員才安了心。
在對司機的審判結束前,法庭沒有向陪審團透露司機以前的情況,只是講了基本案情,為的是不讓陪審員對司機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影響判斷。
奢侈的陪審團制度(1)
邁克因為自己是公司老闆,所以不用請假。如果公司員工被抽到做陪審員,無論任何公司,都得支援員工,並在員工做陪審員期間工資照發。如果公司只能發其中的幾天,其餘天數由國家發,每天40美元。
所以每審一個案子,國家要花費10萬美金以上,如果全體陪審員意見一致可以結案,如果不一致,哪怕其中有一個人意見不同,本案都要重新審理,這種情況叫“流審”(Mistrial),將案情全部退回上一階段重新審理。
重找陪審員,整個程式重來一遍,花費很大,每次政府用在這方面的錢不計其數。
相信大家也都聽說過,美國的很多州沒有死刑。為什麼呢?我覺得除開人道主義之外,還有一個考慮:每個判死刑的人都要上訴,而重新審理,可能要等上5年、10年、15年再找陪審員,再找證人,工程大,花費高。
一般案子在六個月以後進入司法程式,開庭審理,被告面對的是能決定他命運的陪審員,前面說過,陪審員由12名正式成員,2名至4名候補成員組成。若是重案,候補陪審員將增至6到8位,陪審員的人選必須得到被告和律師的同意和認可。
進入開審時,受害人將出庭當場向所有陪審員指證被告的犯罪行為,目擊證人也會當場出示證詞或證據,在陪審出席全部審理過程以後,12名成員將投票決定被告是否被定罪,如果12名陪審員一致透過,被告人的罪行便宣告成立,隨後由法官來決定判刑期,法官必須在12位陪審員無異議的前提下才能判罪。
前面說過正常情況下審理一個案子的費用在10萬美金以上,這就是法官在首次與嫌疑犯見面時問其是否認罪的原因。若此時認罪,政府可以省下許多錢,而犯人也能獲得從輕發落。
如果出現“流審”,案子要重審。一旦進入“流審”,這幾個過程下來,政府為此又花出去了幾十萬美金。這是納稅人的錢,如果沒有這個過程,就沒有這些花費,錢用在別處可以幫助許多人。
有一次,我和最具知名度的亞裔專案組資深華裔警探伍雅倡一起吃飯。因為他做警探二十多年,而且是重案組,有好多的故事,所以我非常喜歡和他聊天。因為工作原因,我和他很熟,經常需要他幫忙時,他都幫我。我們平常喜歡開伍雅倡的玩笑,叫他神探,也表示我們對他的尊敬。
那天神探給我講了他親身經歷的另一個案件:
1992年至1996年間,是中國人偷渡到美國的高峰期,也是紐約綁架案發生的高峰期,那時紐約每年有150起綁架案,其中有75%是華人乾的。當時,在中國人偷渡到美國之後,很多人雖然付了蛇頭(負責組織偷渡的人)的錢,但還是被綁架了。這類綁架案多半是綁架新移民後,威脅他們在中國的家裡人給錢。
因為當時神探是皇后區唯一的一個會講中文的警探,他精通國語、粵語、英語,所以一有華人的案子他都會被叫去參與,所以華人在這裡的大小案子他都知道,雖然他的主要任務是重案。
有個福建人,持槍準備去綁架同鄉,結果到了目的地,發現那裡住的不是老鄉,是兩個來自東北瀋陽的老鄉,於是將綁架就改為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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