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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稱王稱霸。
但這個能說嗎,說出來怕也沒人相信。
國武監已經鼓搗出了突火槍,憑藉實物弄出這個來其實很簡單,甚至於,如今對火藥有了足夠認知的工匠們,還能做出相當不錯的改良。
不過就算如此,憑著國武監那幾個工匠,即便加上朝廷匠作監的人,弄出來的東西,射程大約在百步左右,有效殺傷距離大概在五十步,打出去的是瓷片,碎鐵和石子之類的東西,如果目標身上有著甲冑,不用說什麼鐵甲皮甲之類的東西,就說是防禦最差的棉甲,這種東西想在二三十步之外打穿,也不太可能。
也就是說,裸身站在百步之內,可傷皮肉,到了五十步之內,才可能致命,如果外面再穿點東西,殺傷距離就變成了二三十步,你要穿著鐵甲,好嘛,站在突火槍前面,他也不定能穿透過去。
而且,準確性極差,當然,大規模使用的話,可以彌補這一點。
不過,突火槍最大的缺點,還是其耐久性,因以竹筒作為槍管,使用幾次之後,竹筒就會崩裂,很容易傷到自己。
這樣最原始的火器,前景很不錯,但趙石認為,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內,他是無法代替弓箭的,就算有他推動,在百年之內,出現威力勝出弓弩的火槍的機會也不大。
而即便在槍械盛行的時候,還有著很多騎兵戰勝全火器軍隊的例子。
所以說,北方胡人,還能囂張很長一段時間,而且基本無解。
看過突火槍之後,趙石覺著,在這東西上面,還是不要浪費太多的精力了,這東西在水戰的時候,也許還有點用處,拿到野戰當中來,則純屬找死。
而其身份地位使然,還不如做一些更直觀,更有用的事情,比如說一套成體系的培養人才的體制,提高工匠的地位等等,就像他如今在國武監做的那樣。
不過就算這些,看上去也是前路漫漫,上上下下的求索去吧,有的等呢。
面對好學的太子,趙石一邊喝著酒,一邊隨意的開始糊弄,“要想北邊安定,其實很簡單,能保證十萬騎軍,常駐於邊地,時時操練,準備深入草原作戰,以懲不臣,一仗下來,估計就能平靜十餘載,要是能保證每隔十年,出戰一次,追亡逐北,胡人不平則平。”
說到這裡,趙石看了崔晉一眼,笑道:“要是有飽學之士能有那個膽量,真如先賢所言,深入草原腹地,行那教化之事,讓胡人也變得知書達理,只想著到咱們大秦來做官兒,到了那個時候,胡人還有什麼值得忌憚的呢?”
李珀吭吭哧哧的笑了起來,陪著趙石又飲了一杯,崔晉也只能連連賠笑,心裡卻在想,文武相輕,原來晉國公這樣的人物,也不能免俗啊,哼,如果陛下有旨意傳下,咱們這些讀書人,未嘗不能成就班定遠那樣的偉業。
恐怕到了那個時候,頭一個站出來阻撓的,就是晉國公了吧?
就像此次殿下想要會盟草原諸部一般,若是晉國公能親自隨行,或者召回大將軍木華黎,他就不信,那個什麼桑昆真的敢在盟會之上冒犯殿下。
再多的理由,其實也不過是權勢之爭罷了……
其實,這也就是文武之間不合的根子了,文人們和武人們看待事情的角度從來就不在一個位面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終看的還是哪邊得勢而已。
無疑,如今的大秦已經漸漸進入以晉國公趙石為首的武人集團的控制,文人們正在遭受接連不斷的打擊,短時間內,怕是無法跟武人們相抗衡了。
“殿下出行吐蕃,看上去所獲匪淺,這一次遠行大同,應該更有助益才對。”
李珀笑著點頭,“老師說的不錯,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吐蕃之行,所獲良多,不過未能親見老師領兵征伐不臣,到底留下了一樁憾事啊。”
趙石搖了搖頭,“殿下有這樣一個心意也就成了,所謂兵兇戰危,說句不好聽的話,咱們這些人,就是靠著殺人奪命吃飯的,殿下身份尊貴,還是離戰陣遠些的好。”
李珀又有點不滿意,嘀咕了一句,“當年魏王殿下可是甘冒矢石,為國守邊來著。”
崔晉這下忍不住了,連忙勸道:“還請殿下慎言,魏王和殿下怎好放在一起比較?”
趙石也是嘿嘿一笑,心說,魏王吃了不少苦,卻連皇位的邊兒都沒摸到,現在更是為了個兒子,弄的焦頭爛額,這一輩子,就是一出悲劇。
可好,景興皇帝的孫子,卻在羨慕魏王的軍旅生涯,嘿嘿,有趣有趣。
李珀也知自己失言,擺了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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