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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同本·富蘭克林仍訂有合同,合同規定我應從該店採購至少 80%的商 品。如果我未能達到這個指標,我就得不到規定的年終回扣。事實情況是, 我盡了一切努力擴充套件這一合同。我在合同之外儘可能多地採購商品,並仍然 設法達到 80%這個要求。查利·鮑姆當時是本·富蘭克林公司的實地管理 人員,他說我只達到 70%,我暴跳如雷,破口大罵。我猜想,巴特勒兄弟 公司之所以沒有因此事而為難我,是因為我們的商店發展很快,從一家破破 爛爛的商店一躍而成為本地區經營實績最好的企業之一。
在紐波特,在非常短的時間內,事情進展得很順利。僅僅兩年半時間, 我們就還清了海倫的父親貸給我們的 2 萬美元,對此我感到極其高興。這意 味著企業已完全是屬於我們自己的了,而我籌劃,現在我們可以真正地按自 己的意願大幹一番事業了。
我們試行過大量行之有效的促銷行動。首先我們把一臺爆玉米花機放在 人行道上,賣爆米花的生意好得出奇。所以我再三考慮,最後決定還需要增 設一臺軟冰淇淋機,一起擺在外面。我鼓起勇氣上銀行借了一筆在當時被看
作是天文數字的錢 1800 美元,買了一臺冰淇淋機。這是我第一次從銀行惜 錢。然後我們把冰淇淋機擺在人行道上,放在爆玉米花機旁邊。我是想用這 兩臺機器引起人們的注意。這是一項新鮮而又與眾不同的舉動——又是一種 試驗——而我們確實賺到了利潤。我在兩三年內付清了這筆 1800 美元的貸 款,對此我感到很自豪。我確實不想為了某種新奇的冰淇淋機而傾家蕩產, 並因而被人們所記住。 查利·鮑姆:
每個人都想要到薩姆·沃爾頓的店裡去看看。我們公司還從來沒有另一 家特許店擁有這種丁當作響的冰淇淋櫃檯——一種製冰淇淋機。人們就是衝 著這個上薩姆的店裡來的,這真是一種新奇的玩意兒。但是某個星期六晚上, 可能因某種原因,當店打烊時,他們忘記了清洗機器,第二天當我帶著一些 客戶趕往那裡,領他們參觀薩姆商店的櫥窗時,我要告訴你,櫥窗內正好爬 滿了蒼蠅。它們是從冰淇淋機裡飛出來的。事實上,我想我不停地忙忙碌碌 和不滿足於現狀,這也許是我對日後沃馬特公司的成功所作的最大的貢獻之 一。如我提到的,我們面臨前大街,而我們最大的競爭對手——約翰·鄧納 姆的斯特林商店——就在穿過黑澤爾大街的另一個轉角上。他的店面比我們 的稍小一點,但是他仍然設法做好生意,他的營業額在我接手之前是我們這 家店的兩倍。雖然我們碰上了強硬的對手,在我們買下本·富蘭克林後,該 店銷售額達到 10。5 萬美元,而在老的業主手裡,只有 7。2 萬,買下後的第 二年為 14萬美元,第三年是 17。5萬美元。
最後我們趕上並超過了黑澤爾大街對面的老約翰。但是位於我們街的另 一邊、與老約翰的斯特林商店緊挨著的是克羅格雜貨店。當時,由於我確實 關心社群的動態,非常關心周圍的一舉一動,因而得知斯特林商店打算買下 克羅格商店的租賃權並擴大約翰商店的店面,從而使他們的商店比我大得 多,所以我急忙趕到溫泉城,找到那家克羅格商店大樓的女房東。不知怎麼 的,我說服了她把店面租給了我而不是租給斯特林商店。對於這所樓房打算 怎樣使用我還沒有任何主意,但是我確信我絕不能讓斯特林擁有這家店面。 後來,我決定用它開設一家小型百貨商店。此時,紐波特已經有了好幾家百 貨商店,其中一家恰好是由我這家商店的房東 P ·K ·霍姆斯擁有的。這樣 做也許會與不久將出現的麻煩有某種聯絡。但是我們沒有想得那麼多。
我制定了一個計劃,買了一塊招牌,從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家公司訂購了 新的貨架,採購了我認為我能夠銷售的各種貨物:服裝、襯衣、褲子、前克。 貨架是在星期三用火車運到的,查利·鮑姆是代麥巴特勒兄弟公司來監督我 的生意的,也自告奮勇幫助我把一切安頓好。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勝任的商店 佈置的專家。我門趕到車皮旁把貨架卸下火車,把它們組裝起來,安放在店 堂裡,把貨物統統上了架——前後花了6 天時間。商店於星期一正式開張, 我們把它命名為 “伊格爾百貨商店”。
所以,現在我們在紐波特的前大街上有了兩家商店。我來回跑動,張羅 商品:如果在一家商品沒有銷路,我就設法把它放在另一家出售。我設想這 兩家商店相互會有些競爭,但不會很多。那時,本·富蘭克林商店幹得確實 不壞。伊格爾商店從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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