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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著他的意思,江南自古便是多災多難之地,大多數情況下是當地或有小荒,但不達救賑之標準,而有民眾到地方官府求賑。求賑的方式大多先是以罷市要挾,或是直接到官府鬨鬧告災,偶有毀公堂物或毆差役的暴力事件發生。正統七年,福建新任左布政司宋彰,勾結土豪劣紳,殘酷欺壓農民。沙縣農民鄧茂七因抗租打死官兵,聚眾起義,前後攻佔了二十多個縣城。葉宗留與王能等(一作陳善恭)在浙閩山區採銀,曾遭福建官兵追捕。十二年,於慶元率礦工起義,自稱“大王”。他分兩路,一路攻福建浦城(今福建省浦城縣,位閩北崇安縣東北),一路進攻江西入閩要道車盤嶺全都源於此,好在朝廷有王公公把持,他老人家大公無私,上奏皇上免除為皇家輸送物品的專營戶向內庫交納的孝敬費用。徵用物品入庫,須交納小費,以便驗收合格,這是明朝管庫太監創制的惡例。廢除這個惡例,王公公可謂是為朝廷立下了一件大功,江浙一帶至今還在朝廷掌握之中,王公公居功至偉。
這等不要臉的讚揚即便是楊崢這等不要臉至極人也覺得不好意思說出口,偏生這幫可恨的言官御史一口一個王公公,一口一個居功至偉,彷彿在他們的眼裡,這天下就不能沒了王公公。
這一連串的讚揚楊崢雖覺得無比的噁心,但他也不得不承認,賀田這一番話算是為王公公挽回了幾分臉面,無論前面的王文等人如何提王振洗白,但不足以改變王振擅竊國柄,奸盜內帑,誣陷忠良,草菅多命的惡名,唯獨在這件事上是用不著去洗的,國朝設立許多字號庫,其中甲字型檔是保管染料、布匹、中草藥的部門,裡面存放的物料,都是由江南一帶“歲供”上來的,內廷各監(二十四衙門)要是有用到的,就可奏準領取。
這地方看似平常,其實是金字塔下層一個很不錯的階梯。因為只要管物,就有貪汙、勒索的機會,皇帝也不可能在這地方安置一個千里眼實時監控。有了貪汙的可能,就有了結交上層的資本金,路從此就活了。
皇家內庫的貓膩,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大太監得了好處,他不會說的。皇帝高高在上,也想了很多辦法禁止內庫貪汙的弊病,但他想不到,宦官為了貪汙能聰明到什麼程度。朝中就有不少御史上奏章說:“內府諸庫監收者,橫索無厭。”這就是說,內庫保管員的好處,不光是能夠直接從庫裡拿,還可以額外索取。宮裡的物品,一般是指定專業商戶來提供的,這叫“解戶”。解戶運送供物來入庫,管庫宦官可以在質量上卡你,說不合格就不合格,你得另外再去置備,折騰死你。這小小的權力,這麼著就能變錢——交了錢,就讓你順順當當入庫
這甲字型檔,是個索賄的好地方,在明代這是出了名的。史載:“甲字、供用等庫,各處官解進納一應錢糧,被各庫各門內官、內使等人指以鋪墊為名,需索麵茶果、門單種種使用,致解戶身家傾斃。”這裡提到的所謂“鋪墊”,就是勒索的方法之一。
而正統三年設定的內庫,倉庫保管員由宦官擔任,也是給了太監開啟了方便之門,一些膽大的太監一門心思的想著發財,憑著極具天賦的想象力,借用前朝的門道基礎上,發明了形形色色的來錢之道。比較主要的兩種,就是“鋪墊”和“增耗”。
鋪墊從什麼開始不得而知,但這種撈錢的發明卻是十分的巧妙,要知道朝廷的內庫作為皇帝的私人錢庫,平日裡接受的就是國朝最好的商品,而這些好東西在沒有進過組包裝之前是賣不出什麼好價錢的,所以一些太監在接收商人所交的物料時,要求帶有相應的包裝、墊襯等物。這只不過是個名義,實質是伸手向商人額外要錢。這數目,可不是個小數,商人往往承受不起。宦官就把他們鎖住拷打,或者捆起來在烈日下暴曬,直到答應行賄為止。有的商人實在交不起,被逼破產,上吊投河的都有。而增耗,這個法子是跟地方官學來的,即收東西的時候,要求比原定數量多出一部分,作為抵頂損耗之用。若多收百分之幾,倒也不奇怪,但是明代內庫的增耗大得驚人,白糧一石,公然加到一點八石才被收下,各項物料有被迫納賄四百兩銀才得以入庫的。正德朝時,奈米一百石,要加增耗銀六十至九十兩;到萬曆年間,加耗更高達十倍,江南白糧解戶,鮮有不破產者。
此外還有“茶果饋儀”之類,其實就是索要喝茶錢、紅包。要是你不想給,就把你的東西撕爛、踹碎,或者索性沒收,讓你完不成任務,拿不到“批迴”(回執),自然有州縣官府治你的罪。那時候的倉門內外,往往是富戶痛哭就死,內官把酒相賀。王振在這件事上廢除此法,雖說是為了樹立自己的權威,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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