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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縣公佈。條約規定:境內成年男子一律從速結婚成家,不願守節的寡婦應立即改嫁,溺殺嬰孩一律停止。巡撫出巡各地,府縣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撫可以傳詢耆老聽取他們的控訴。巡撫在各府縣逗留,地方官供給的伙食標準為每天紋銀二錢至三錢,雞魚肉均可供應,但不得供應鵝及黃酒。境內的公文,今後一律使用廉價紙張;過去的公文習慣上在文後都留有空白,今後也一律廢止。自條約公佈之日起,境內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製造,包括特殊的紡織品、頭飾、紙張文具以及甜食。
這些規定,有的不免失之瑣碎苛細,本來就會生問題的。而他最後的垮臺,則是因為他干預了境內的農田所有權所致。本朝開國之初,tai祖洪武皇帝使用嚴厲的手段打擊豪紳富戶,兩千年來社會的根本問題即士地問題因而得以暫時緩和。中葉以來,這一問題又趨尖銳。高利貸者利用地方上的光棍青皮大量放款於自耕農,利率極高,被迫借款者大多不能償還。一旦放款的期限已到而又無力償還,其所抵押的土地即為放款者所佔有。雖然官方曾規定利率不得超過三分,而且不論借款時間之長短,利息總數不得逾本金之半,但這種規定從來未能認真執行。與上述規定同時,官方還規定土地因不能還貸而被放款者佔有,5年之內,仍可以用原價贖回,這也就在書面上更增加了事情的複雜性。
海瑞之下決心改變這種狀況,不僅是出於保持法律的尊嚴,而且是為了維護道德的神聖。他有限制富戶過多地佔有土地、縮小貧富差別的願望。這種衝動使他一往直前,義無反顧。因此,他毫不猶豫地接受了大批要求退田的申請,但這種做法的後果,蘇州一夜之間人心惶惶,商店關門,酒肆關門,一切娛樂活動都關門,這種情況,自是對蘇州不利,事實證明他的確不會做事,在他治理下,蘇州是一片怨聲載道,他本人很快也得到了監察官的參劾。參劾的理由是他不識大體,僅僅注意於節約紙張等細枝末節,有失巡撫的體統。隨後,給事中戴鳳翔以更嚴厲的措辭參劾海瑞,說他但憑一己的衝動隨意對百姓的產業作出判決,在他的治下,佃戶不敢向業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貸方還款。
吏部根據各種參劾的奏疏提出意見,說南直隸巡撫海瑞實為“志大才疏”,應該調任閒曹。這情形是如此微妙,一年之前沒有人敢於非議這位朝廷上最正直的忠臣,一年之後他卻成了眾矢之的;一年之前文淵閣和吏部還因為海瑞的抗議,對他另眼相看,一年之後他們卻建議皇帝讓他去重新擔任不負實際責任的官職。憤憤不平的海瑞終於在1570年春天被迫辭職回鄉,在提出辭職的奏疏中,他痛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這種一概罵倒的狷介之氣,使他在文官集團中失去了普遍的同情。可見海瑞雖是千古忠臣,道德沒話好說,可與國家,並無多大用處。
這一點後來的張居正看得最明白,萬曆皇帝登極,張居正出任首輔。這位文淵閣的首腦和海瑞一樣,尊重法紀而討厭蘇松地區的地主。由此,海瑞曾經和張居正作過接觸,希望他主持公道。張居正給他的覆信中說:“三尺之法不行於吳久矣。公驟而矯以繩墨,宜其不堪也。訛言沸騰,聽者惶惑。僕謬忝鈞軸,得參與廟堂之末議,而不能為朝廷獎奉法之臣,摧浮淫之議,有深愧焉。”這種以委婉的語句,告訴世人,輕率躁進而拒絕援之以手,使海瑞賦閒家居達15年之久,一直要到1585年,他才被重新起用為南京右金都御史。
而相對的張居正,在人品自是難以與海瑞相提並論,但就做事上就會做多了,他任內閣首輔10年中,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採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兩種截然不同的結局,但讓我選,我還是選擇張居正。
其實不僅僅是他們兩人,歷史上還有很多,譬如大明朝天啟二年,新科狀元文震孟指責天啟帝沒有真正承擔起經國大任,竟上疏說:“皇上昧爽臨朝,寒暑靡輟,於政非不勤矣,而勤政之實未見也。鴻臚引奏,跪拜起立,第如傀儡之登場,了無生意……”,這封奏摺上遞後,權閹魏忠賢故意留壓二沒有立即上奏。卻乘天啟帝觀看木偶劇時,適時將疏中“傀儡登場”語告訴皇帝,說文震孟惡意將皇帝帝比作偶人,並要求皇帝殺之。皇帝當然點頭同意,但終經眾臣苦勸力爭,硬是將震孟給保了下來,只讓天啟皇帝憋了一肚子火,這也是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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