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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至三十四年(公元前216—前213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41頁
秦始皇或者是秦王朝有一些舉措,在今天看來,也是很有歷史意義的。
“使黔首自實田”,就是讓老百姓自報土地面積,這是一次土地普查運動。以當時的嚴刑峻法,我們相信這次田畝普查的資料應該比較精確,除了自報,上面派員核查也是題中應有之義。黃仁宇說中國沒有“數目字管理”,我總覺得他的理論有些隔靴搔癢。這不,秦始皇已經開始搞數目字管理了,以當時的技術手段而言,能有這樣的舉措,足見當時秦始皇的大國心態、萬世心態。後來,劉邦帶兵先入咸陽,蕭何在宮中搜羅圖冊,這田畝的總冊定在範圍之內。劉邦和蕭何肯定一邊拿著這個冊子算國庫應收多少,一邊感嘆:始皇同志很辛苦啊。
秦始皇派兵在北方築長城,遣送流犯到南方拓荒,向北防禦,向南開發,這個基本國策應該說也實行了幾千年,到今天都不能說停止了。
大一統:思想鉗制
丞相李斯上書曰:“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黔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制曰:“可。”
魏人陳餘謂孔鮒曰:“秦將滅先王之籍,而子為書籍之主,其危哉!”子魚曰:“吾為無用之學,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將藏之以待其求;求至,無患矣。”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43~244頁
對於秦始皇、李斯焚書一事,司馬光沒有按照慣例發表“臣光曰”,有點兒奇怪。
不過,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如果我們今天也面對這樣的情況,一樣也會感到無話可說。
黑暗專制最害怕的就是自由思想的光芒,古今可以一言以蔽之。
在此對李斯的建議做點兒技術分析。
一、專制承認:在天下混亂沒有統一的時候,出於競爭,是可以優待知識分子的,也是允許一定程度的學術自由的,“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
二、在大一統後,排除自由知識分子的社會身份和生存可能性,把他們併入體制之內,專職“學習法令”,改造思想,為新政權服務,否則,就採取肉體消滅的辦法。“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
三、知識分子不歌頌現在的美好生活和帶來美好生活的大秦革命政權,不專心致志地搞“文化阿房宮工程”,老拿過去的什麼民主自由嘲諷當代大秦,搞亂了群眾的思想,影響了下一代。“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教人。”
四、國家一有什麼政策出臺,這幫知識分子就各以自己的學術思想議論批評,在正式場合口是心非,在外面則街談巷議,胡說八道,表面上讚揚君主的領導,實際上在標榜自己的獨立見解。如果再不禁止,君主的領導地位就會被動搖,下面也會組織反對黨,所以要禁止這種狀態繼續蔓延。“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五、焚書的政策界限是,除了宣傳大秦思想的書,除了大秦國家圖書館的藏書以外,反映其他思想的著作一併焚燒。再敢有討論學術問題的,砍頭!再敢有批評大秦、宣揚精神汙染的,滅族!
總之,我燒我燒我燒燒燒,我殺我殺我殺殺殺!看哪個龜孫子還敢有自己的思想。
秦始皇覺得李斯的這個建議,甚合朕意,龍心大悅,感覺爽極了,所以連一句話都不想再說,只一個字:“可。”也許他們早就商量好了,演這麼一出也未可知。
秦始皇要說起來,是個真漢子,真男人,要鉗制思想,想搞愚民政策,沒有繞那麼多花花腸子,直截了當,把書燒了,把嘴縫了,除了老子的這一套,其他統統禁掉。後代帝王,其實內心都佩服秦始皇大哥,都討厭議論風生、學術自由,但是總要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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